十三五税务征管部门(十三五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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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开局之年,财政局应该怎么办
下面是江苏省某县“十三五”目标思路,仅供参考。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财政部门将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叠加机遇,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目标,不断加强自身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健全财税制度,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体制条件和制度环境。
一、发展目标
(一)收支总量目标
确保2020年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支出三大总量指标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增长187%、212%、205%。财政总收入:2015年财政总收入为32.84亿元,20152020年年均增长25%,2020年收入总量达94.3亿元,比2010年增长187%。一般预算收入:2015年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01亿元,20152020年年均增长25%,2020年收入总量达40.62亿元,比2015年增长212%。一般预算支出:2010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28亿元,按5年年均增长25%规划测算,到2015年我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可达85.6亿元,较2010年增长205%。
(二)支出结构目标
优化全县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行政成本性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逐步降低,实现民生、发展、运转“三大板块”比重两升一降,着力提高民生、发展、运转支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三)运行质量目标
确保全县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明显提高,财政负债从根本上消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力争在全市排名进1-2位。2010年我县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到2015年所占比重可达70%。逐年消赤,到2015年全部消除赤字。在消除各项旧债的同时,严格控制新的债务,力争到2015年实现债务的有效控制。
二、推进措施
(一)支持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支持经济转型,壮大主体税源。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加大对重点行业、新兴经济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力促经济快速转型升级,提高财政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贡献份额。通过各类专项资金的引领和撬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要素,积极培植含税财源。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以及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大力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扶持企业建立并运行产品研发中心,突出支持风电研发中心、中小企业园科技孵化中心运行,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业集聚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突出重点,实施一企一策,着力发展壮大等优势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和实施发展规划,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入股、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通过企业的发展壮大来巩固现有支柱财源。
2.发展新兴产业,培植后续税源。发挥好财政杠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培植后续财源,扶持具有县域特色的新能源、IT产业、服务业和设施农业等新型产业发展,特别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投向且具有县域代表性和支撑性的风电装备、现代制造业、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给予扶持。增加已设立的中小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力争3至5家进入上市辅导期,形成本土企业上市梯队。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和推进机制,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强力推进。要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要按照县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大力推进物流商贸、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房地产开发等方面重点项目,建成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3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8个县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服务业集聚发展。到2015年,实现年服务业增加值160亿元,占GDP比重达4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整个服务业比重超过4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8亿元;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投入83亿元,实施服务业亿元以上项目20个;服务业税收15亿元,重点纳税企业在现有“151550”基础上翻番,实现“3030100”目标;服务业从业人员达30万人,年接待游客80万人次。将射阳建成苏北县级金融高地、华东地区知名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中国东部沿海旅游胜地、江苏东部沿海物流中心、苏北地区新型服务业集聚区、江苏后发地区科技发展与人才培训基地,跻身盐城地区服务业发展第一板块,进入苏北地区服务业发展第一方阵。
3.发展沿海经济,积极涵养税源。紧抓沿海开发战略实施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机遇,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对各类生产要素的保障能力,助推县域经济在后危机时期实现“弯道超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程中的贡献份额。要抓住沿海开发机遇,完善港口经济、海洋经济、滩涂经济规划,妥善解决好分散型管理体制、掠夺式经营行为、趋同化产业结构、财政承担高额投资债务等问题,通过政府政策引导,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机构职责,加强园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发展港口、海洋与滩涂经济,不断增加全县经济总量,提高对财政贡献份额。
(二)强化收入管理,不断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1.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财源清查。根据《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建立县级税源台帐,加强财源税源监管。掌握重点税源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进度、实现税利等情况,了解银企、税企关系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究依法强化财税征管、公平税负和优化纳税环境的政策措施。一是全面摸底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对县级税源,组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建帐管理,对纳税大户、重点工程等重点纳税单位,建安营业税等重点税种,实行专人全程监控。二是汇总分析与预测分析相结合。对县级税源单位纳税情况,按月分季进行汇总分析,对重点工程、建安工程和酒店、娱乐业等,依据科学方法进行测算分析。三是部门协调与依法征管相结合。落实收入征管部门依法征管责任制,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经济主管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全方位依法协税护税机制。四是行政督查与建章建制相结合。对重点税种、易流失税种,财政、税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清查,针对财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2.强化税源监管,加大征管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对重点财源税源单位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一是全面摸清税源状况。对属于财政收入范围的纳税单位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利税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行跟踪建账管理。二是建立税源监控网络。选择一批骨干工商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分别实行分月重点监控,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和科室联系制度,实行分月汇总重点监控。三是实行行业测算监控。对酒店、娱乐业等财务核算不健全、调查核实难度大的纳税单位,采取对其日常营业情况调查估算的办法,科学测算每月和全年营业收入、应纳税收情况和税收实际缴库情况。四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召开重点税源企业联系人碰头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工程进度和税收入库情况,形成月度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进度汇总表。五是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对税源单位的生产经营、工程进度、技术改造、实现利税等进度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六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抽调一批熟悉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的业务骨干,分工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项目,每月深入联系企业和项目至少一次,及时掌握有关主要财务指标进度。
3.强化动态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与国税、地税等财税征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税收执行情况、税收明细账、重点监控税源情况以及城市建设、房产、土地交易情况资料,及时向国税、地税等征收机关反馈企业和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有关问题。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税收政策和依法纳税的检查监督,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增强依法协税护税、代扣代缴和依法纳税意识,认真履行有关法定义务。二是制定税源征管措施。制定出台建安税收协税护税具体办法,切实加强建安税收的依法征管,明确建设单位协税护税义务,列入收支两条线检查重要范围。对不按规定认真履行代扣代缴责任,造成建安税收流失的,严肃追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相应从建设单位的预算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中予以扣缴。三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建立新型税务稽查体制的要求,调整税务稽查机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加大对偷税、逃税、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不断增强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注重精细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监管质效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创特色、规范化、铸品牌”的要求,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税网络平台建设,强化对财政收入的实时监控,全面维护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按照财政部“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快非税收入征管和统筹步伐,进一步提升全县财力的完整性和预算编制的可靠性,制定操作性强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办法,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规范化水平。继续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机制。健全涵盖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及财政管理业务基本信息的动态数据库,实现综合业务部门共享信息、分管业务部门对口管理的财政数据信息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2011年起,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进行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探索,全面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互动机制,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增强部门的绩效观念和效率意识,努力形成预算执行合力;规范追加预算管理新途径,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化程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对预算管理、执行的监督。同时,逐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推进绩效考评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试点,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是努力健全监督科学化机制。认真履行财政财务监管职能,狠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和决算审查等关键环节,逐步构建与公共财政相匹配的财政监管机制。认真梳理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小金库”治理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财政财务监管措施。进一步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监管平台作用和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从经费报支基础抓起,下大气力遏制乱支滥报行为,力争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经费实现零增长;从国家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民政、社保等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方面抓起,坚决制止挪用、滥用专项资金行为发生。同时,逐步建立镇区镇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将财政监管职责覆盖到镇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
(四)关注民生建设,提高社会和谐幸福指数
一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公共财政的理念,建立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对民生的投入逐年增长,努力实现社会保障的广覆盖,致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奋力提升社会的和谐度。配合做好卫生、非义务教育、农口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积极支持镇(区)机构改革,力保各项改革顺利到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调整完善县对镇财政体制,合理分担新增支出,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镇(区)机构改革,建立村级经费保障逐年增长机制。
二是建立保障补贴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对象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实施水平,进一步构建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是支持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资源要素优先向农村配置的原则,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改善镇村医疗服务条件;支持医疗卫生体制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试点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科学制定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办法,对基层卫生院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公平化水平。
(五)规范资金运作,促进金融担保工作提速
一是进一步寻求信用担保工作新突破。通过资本注入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2亿元以上,进一步增强担保能力。全面建立内控机制,创新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强化风险控制,促进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落实好财政性存款与信贷规模挂钩的激励政策,科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将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昆山农商行等新进入盐城的金融机构全部纳入担保合作范围,稳妥开拓市场,提升担保能力。
二是进一步寻求防范金融风险新突破。针对全县金融性事务不断增加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各类融资工作的外部监管,规范镇、村举债行为,严禁各类政府性借资和集资行为,规范政府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规避金融及债务风险。同时,进一步做大做实现有融资平台,完善投融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投融资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监管新突破。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审批制度,处置、出租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对外经营、统一收益分配。规范全县范围内土地经营工作,加强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管理,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促进土地经营健康有序运行。
(六)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力度
一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随着我县财政各项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财政评审环节纳入制度设计,明确在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批环节上设立事先评审的程序;确定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规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评审机构在评审环节的职责等,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抓住资金运行的有序、可控、安全、高效要点,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层次,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逐步推行政府会计集中监管改革,建立财务数据“大集中”单位会计集中监管系统,实现从资金支付到财政核算的全程监管。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建立供应商的竞争机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机制,以及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逐步规范采购市场秩序;要推进操作执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要坚持采购规模和效益并重,健全采购方式;要加大电子化采购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努力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以及采购人员专业化。
(七)加强“两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要加强读书学习,打造学习型团队。加强读书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克服本领危机和知识恐慌,按照“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制订财政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五年规划,全面启动对机关科室、基层财政所负责人和新进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财政干部队伍。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效能型机关。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三服务”和挂钩结对等活动成果,牢固确立财政部门就是服务部门、每个财政工作岗位就是服务岗位的理念,依靠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切实将财政系统打造成全县“办事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部门。
三要依靠文化引领,打造品牌型财政。大力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即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注重培育财政干部“激情执着、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和谐包容”的团队精神,养成“诚信、务实、高效、精细”的工作作风和“文明、规范、端庄、整洁”的行为习惯,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为人,一尘不染理财,促进“构建和谐财政,打造魅力品牌”目标实现。
四要推进廉政建设,打造勤廉型队伍。从财政系统内外,乃至身边发生的一系列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现象中汲取教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构建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为民、务实、创新、团结、清廉”廉政文化,加大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力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在全系统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十三五期间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有哪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五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解决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
第一节确立合理有序的财力格局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增值税划分办法。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财政转移支付透明度。健全省以下财力分配机制。
第二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第三节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扩大征税范围。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征环境保护税。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完善关税制度。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推行电子发票。
第四节完善财政可持续发展机制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修正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调整无效和低效支出,腾退重复和错位支出。建立库款管理与转移支付资金调度挂钩机制。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提供,使财政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将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

“十三五”税收力量助推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
人民网-云南频道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发展、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五年来,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始终聚焦党中央为云南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税务智慧和力量支持云南经济 社会 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推进“绿色税制”为“美丽云南”添彩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首次把“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为经济转型升级添加强劲的“绿色动力”。为了全面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云南省税务部门持续推进绿色税制建设,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与财政、环保等部门积极协作,推动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2016年7月1日,全面实施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后,云南省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资源税改革工作。自改革推开以来,资源税与矿产价格直接挂钩,较好解决了不同品质和不同价格矿石税负不均衡的问题,促进了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对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矿产品的深加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资源税法,让“绿色税制”更进一步。云南省财税等部门在资源税法授权范围内,拟定资源税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办法等有关事项,明确实行幅度税率的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地热等六个资源税目的具体计征方式、尾矿等的减免税办法。
“资源税法实施后,我们公司开采的低品位矿预计每月可以减免资源税8万多元,全年预计减免近百万元。这笔钱我们就可以用来更新机器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希望国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带动资源枯竭型企业转型升级。”云南某铅矿有限公司办税员赵寿莲介绍说。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云南顺利实施,云南省税务部门及时制定配套文件,落实税收优惠,强化效应分析,鼓励治污减排,成功实现制度平稳转换、征收平稳有序。
“环保税引导企业进入转型增效的良性循环。”云南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敦山表示,2019年该公司投入资金99万元,对包装机进行加装收尘器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享受了减按50%缴纳环保税的优惠,少缴纳环保税248.49万元。尝到了低排放的“甜头”,企业准备再推动环保项目改造,在转型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五年间,云南省税务部门立足主责主业,构建生态税收体系,引导企业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增加投入—环保税减免—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政策导向机制作用已逐步显现,“绿色税制”助推绿色发展的动能正在长效释放。
优化营商环境为“开放云南”增力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更多的企业“引进来”,云南省税务部门发挥“沿边”和“跨境”优势,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拓展税收合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等工作,为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精准服务护航企业“走出去”。云南省税务部门建立“走出去”重点企业联系机制,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税企座谈、在线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加大“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辅导。
从事果蔬种植、加工,面向泰国、越南等国家销售的云南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云南省级龙头企业,在谈到公司这几年发展时,公司总经理孔祥萍感慨:“公司开展出口业务后,及时收到了税务部门的《“走出去”税收指引》、出口退税宣传册,境内外税收宣传辅导全覆盖,享受的税费优惠让我们可以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做到有品有牌、优品优价。”
五年间,云南省税务部门集中力量对南亚东南亚国家税收制度、征管体制、企业涉税风险等进行研究,组织编写并持续更新老挝、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同时与省发改委、商务厅等部门联动开展政策执行调研,加强对企业境外税收风险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跨境税务风险提示,合力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税务部门不断升级出口退税服务,通过引入“互联网 出口退税”管理理念,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正常出口退税办理速度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要求自贸试验区出口企业不超过6.5个工作日,促进云南主要出口退税产品的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优化环境助力企业“引进来”。“十三五”期间,多项稳外资税费优惠政策相继出台,2017年实行的“递延纳税优惠新政”就是其中之一。得益于该政策,云南某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境外股东将分配利润直接投资于在江苏盐城的某糖业有限公司,享受到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776.94万元。政策的有力实施,引导外资企业将分配的利润再投资生产。最新数据显示,全省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分配利润金额达19122.33万元,为稳外资外贸提供了税务支持。
为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云南税务机关作为纳税信用重要指标的提供部门,注重“点对点”深化“银税互动”。在昆明市盘龙区,当地税务部门针对需求调查中企业反馈存在资金短缺的112户企业,辅导其进行“银税贷”流程操作,目前,仅建设银行一家就累计为企业发放银税类贷款978笔,贷款金额共计4.25亿元,有效实现“企业有发展 银行有效益 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自贸试验区税务部门专门招录东南亚语言专业人才,为外籍纳税人制定“新办纳税人套餐”,开办外籍纳税人学堂。“我来中国经商已经13年了,是税务部门的常客,在中国办税很方便,我的很多亲戚都来中国做生意了。”缅甸某企业法定代表人貌索登昂说。
五年间,云南省税务部门积极与周边国家建立税收交流合作机制,举办“澜湄”基金中国-老挝税务双边培训班,增进共识、促进合作。组织对边境州(市)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边境行”走访调研活动,了解涉税诉求,提升服务质效。同时,8个沿边州(市)局和27个边境县(市)局依托当地外办和商务部门,与毗邻地税务部门互访交流,促进双边经贸往来。
助力脱贫攻坚为“和谐云南”鼓劲
“十三五”以来,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云南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云南仍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云南省税务部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凝聚全省税务系统力量,实现政策扶贫与定点扶贫点面结合、协税共治与三级联动纵合横通,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发力。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释放税收红利,助力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就业扶贫,实现精准扶贫从“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2016年以来全省税务部门落实支持“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额达184.61亿元。
在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云南省会泽县,某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小坚介绍,税务部门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衔接整合,为参与精准扶贫的企业量身定制涉税辅导、政策宣传、“非接触式”办税等服务,公司今年已享受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超过3000万元。
“十三五”期间,中央和云南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657亿元,完成云南省实施9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以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贫困人口最多的昭通市为例,2016年至今昭通全市涉及易地搬迁项目有389个,惠及人口36.24万人,当地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税收政策,积极宣传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推动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开展定点扶贫筑牢基础。税务干部当扶贫第一书记、乡村百业兴盛除穷根……“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税务部门始终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省先后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810人,实现613个党支部与483个挂包责任村结对共建,帮助挂钩联系扶贫点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前,共有148个单位、381名扶贫税务干部获表彰奖励,其中,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单位13个,扶贫税务干部14人。
在滇西深处,曾荣获“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贡山县税务局干部胡建龙,在2018年初作为最年轻的“90后”第一书记来到独龙江乡马库村时,村里的44户独龙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巩固脱贫成果、振兴乡村发展”成为他驻村工作的重点。在大力引导村民巩固养殖技术,积极发展乡村 旅游 业后,2018年底马库村被评为“怒江州乡风文明示范村”。
五年间,在云南脱贫攻坚的战场上,像胡建龙这样奔走在扶贫一线的税务干部还有很多。携同年老多病的母亲和牙牙学语的儿子“一家三代人”驻村扶贫的昭通市税务局干部蒋仕祥,引导发展烤烟、竹子、中药材和蔬菜种植等产业,2019年实现入社群众年户均增收9000余元;主动请缨带着“拐杖”扛起双江县小坝子村脱贫攻坚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担子的临沧市税务局干部赵云龙,牵头发展土豆种植,小坝子村成为了全县的脱贫“样板村”……
帮扶工作在于持之以恒。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全省税务部门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4亿元,引进帮扶资金1.8亿元,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1341万余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2872.57万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鼓劲。
站在新的 历史 交汇点上,展望“十四五”光明前景,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云南省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厚植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税收环境,积极做好税收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各项工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产业升级、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郭雅)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几个?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后,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税务机关和海关,其中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比较多,海关相对来说比较少。
我国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包括以下内容:
(一)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
1.国内增值税;
2.国内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
8.印花税;
9.土地增值税;
10.房产税;
11.车船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烟叶税;
14.耕地占用税;
15.契税;
16.环境保护税;
【注意】除绝大多数税收收入外,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还包括“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
(二)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
1.征收
关税、船舶吨税。
2.委托代征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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