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失真(预算不准确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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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财务信息失真带来什么后果?

1、会计信息造假,使投资人蒙受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更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康美药业以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299亿元、隐瞒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会计信息披露失真,通过对财务报表的粉饰,和对营业额进行虚报的手段,骗取债权人和投资方对企业信心,掩盖潜亏和经营风险,一旦真像大白天下,将会直接造成债权人及投资方失去信心,危害资本市场诚信,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同样,大洋彼岸的美国,华尔街的会计造假事件更让美国人难以忘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虚假作帐行为更是给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个沉重的打击。

2、会计信息失真涉及领域广,会导致统计数据水份增加,宏观经济决策及财政收支预算出现错误,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

会计信息的失真种类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无意失真和故意失真两种类型。 1、无意失真的含义

无意失真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非故意的过失,财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在会计核算中发生各类失误。无意失真是指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员由于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等外因的影响,造成的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相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弊而导致的报出会计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因此,无意失真也称为会计错误。

这种失真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意",这与那种故意曲解有关的规定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恶意失真行为有严格的区别。但是,这两种"失真"造成的后果都是非常恶劣的。

2、无意失真的内容

1)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传统核算技术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纯技术层面的原因,如会计核算进程中的重记,漏记,串账,笔误,借贷方向错位等错误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有些错误与会计人员的熟练程度有关,如果其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较低,就会发生较多的错误;也有些错误与其熟练程度并无直接联系。从人的生理角度看,财会人员在大量的业务面前,难免会由于疲劳或大意而发生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差错。

3、无意失真的特点

1)无意失真并非出于故意,而且从客观后果上看,经办人员并没有从中获益。例如,会计人员由于业务生疏,将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车间管理人员差旅费计入了管理费用;出纳人员由于粗心大意,误将现金收入8,000 元记为800元,但并没有侵吞差错部分;材料核算人员因月末结账任务繁重,对材料收发业务只记总账而未记明细账等。

2)无意失真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也可能并不影响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公允性和真实性,而只是在业务处理过程和方法上有不妥当的地方。例如,会计人员误记会计科目或误记金额,出纳人员为图方便没有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而将几天的业务合并填列等错误,均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3)无意失真往往只是个人行为,而非团伙行为。

4)无意失真往往易于查找和纠正,一般不具有隐蔽性。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错误很容易复核,在账目核对,试算平衡,内部审计等环节中被发现,并被予以纠正。 1、故意失真的含义

故意失真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也称为会计舞弊。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员为了会计主体本身或相关主体的局部利益, 不顾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故意篡改,伪造,编造有关的会计凭证,虚报,漏报,瞒报有关的会计数据而造成报出信息与会计主体本身的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舞弊强调的是出现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他与无意失真有相同或相近的形式,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舞弊是见不得人的,是不敢公之于众的,需要伴有一定形式的伪装和掩饰,通过虚列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做假,一般很难让人发现。

在这里,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有关人员(直接有关的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实际控制能力人员)的故意作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因素。其"作为"的结果导致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和账实不符。而其中的账实不符则是其中最隐蔽,危害最大的一种。多数的恶意失真都是有关经办人员以事实无从查起,无法进行账实核对作为侥幸心理而造成的。

2、故意失真的内容

1)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

1)侵占资产;

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3、故意失真的特点

1)故意失真一般都是故意行为,当事人进行舞弊是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的企图。例如,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隐瞒现金收入业务;企业领导为虚夸利润,粉饰企业及骗取上市资格等而授意财会人员虚列收入,人为少计费用等。

2)故意失真一般都会导致企业最终会计信息被歪曲或掩盖,与客观事实不符,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不能准确,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故意失真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串通舞弊的团伙行为。例如,出纳人员以篡改凭证的方式贪污现金,通过私自签发支票并不予登记的方式挪用企业存款等属于个人舞弊;而材料核算人员与仓库保管人员串通作弊,侵吞企业财物,企业领导授意有关财会人员人为调整账目,虚计损益则属于团伙舞弊。

4)故意失真由于一般都有预谋,因而手段比较隐蔽,较难被发觉。

5)故意失真一般后果比较严重,往往导致企业财产受损,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流失等经济后果,而且它一般与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伴生。

4、故意失真的类型:

1)无中生有型。有关经济业务并未发生,相关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并不存在,而是通过摄取假证据,编造假资料,假合同,假印章,编制假会计凭证,记假账,编假报表,凭空捏造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经济业务的造假行为,其表现形式是造假一条龙。

2)改头换面型。故意歪曲,掩盖,隐瞒会计信息的真实面貌,随意增减甚至删除经济业务的原始记录,使其原有经济业务记录面目全非。如真盈假亏,真亏假盈,将大盈改小盈,将大亏改小亏等。

3)真假双簧型。常见的是两套账,一套是真账,对内;另一套是假账,对外。也有两套账以上的,如真账只有一套,假账则好几套,有的假账对付税务机关,有的对付投资股东,有的对付上级主管部门等。

4)账外账型。常见的账外账是大账之外,还有许多小账。大账独立核算,是该单位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完成考核指标,应付检查均以该账为依据。小账虽各自独立,核算却不规范,没有统一账目,没有统一报表,由执权人分散掌握开支,核算与否随意。小账多为"小金库",是贪污,挪用,挥霍,行贿等腐败行为的经济来源。

5)体外循环型。某项或部分经济业务的收入或收益不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内,而是将这些收益转移或沉淀在外单位,需要支用时,才从相关单位支付。常见的有财政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行政单位有权处罚和收费的体外循环,企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投资收益,以物易物,物业出租收入的体外循环等。体外循环资金多为腐败的资金来源。

6)长官意志型。单位的财会人员的行为受该单位的法人意志支配,一切会计原则和职业道德都难以坚持,不得不服从领导的指示,领导叫怎样做账,就怎样做账,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7)财会主动型。有部分财会人员受利益的驱动,主动为领导(法人)出谋划策,财会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5、故意失真的主体分析

研究故意失真,必须弄清谁是故意失真的实施者,即会计造假的主体。会计造假主体是指会计造假的策划,组织,指挥,参与和具体实施者,也就是假账的涉案人和后果承担者。假账是会计人员直接制造的,但造假既需要综合知识,做假技巧,胆量,更需要适宜的环境和背景,因而一般决不是一个会计人员能完成的,会计造假主体应包括炮制假账和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主谋,共谋和执行者。准确界定会计造假主体对追究造假责任,杜绝造假行为十分重要。

1)按照在造假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会计造假主体包括动议者,决策者,操作者和协同者。

所谓造假的动议者是指为会计造假出谋划策的人。动议者往往熟悉会计核算体系,了解有关账户体系及其特点,并有机会接触单位最高领导层,且成为其参谋与助手。 动议者通常是单位财会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可能接受领导层的授意而投其所好,也可能出于"主动关心"企业的发展而提出建议。动议者在会计造假活动中起着穿针引线,承上启下的作用。他们往往禀承领导意旨或为其出谋划策,并向领导提出具体造假方案,介绍推荐造假方法,美化和夸大造假效果,做出某些安全承诺;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分派任务,指导具体实施。

造假的决策者是指有权决定会计造假实施的各级领导人。决策者既可以是领导者个人,也可以是领导层集体。在技术上领导介入会计造假的程度是较低的,但在决策中的作用却是举足轻重的。他们往往是造假的策划人,决定者,指使者,同时也是会计造假的最大受益者。

造假的实施者即操作者是指具有职务便利,能够接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亲自实施和完成会计造假的人员。它不仅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而且还可能包括相关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保管人员,统计人员。

造假协同者是指从某些方面策应,配合造假的人员,既包括在造假之初为其提供方便者,也包括在造假事实发生后为其掩饰,布防,通风报信和提供伪证等人员。值得说明的是,在不同的造假案件中,造假主体的人员构成不尽相同,在造假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

2)按照会计造假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动造假者和被动造假者。

主动造假者是指行为人有意识地,积极地,自觉地参与造假,并在其中发挥了主要作用的行为者。一般来说,会计造假的动议者和决策者通常是主动造假者,也是造假的直接受益者或利害关系人。他们往往是造假活动的知情者,是"圈内人物"。随着我国对国有企业实施厂长经理责任制后,企业拥有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自主权,这本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可是,国家对如何合理有效地指导企业使用各种权利,监督或约束经营者行为,尚缺乏完善的制约体系, 一些厂长常常以不懂财经法律,法规为借口,不尊重事实,滥用职权,利用会计人员在晋级等个人利益与其的依附关系,对会计人员随意指挥,为谋求小集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对会计工作横加干涉。比如向银行贷款时,要夸大资产和净资产量,掩饰不良资产;向上级汇报经营业绩时向实际数字"注水";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通过会计方法人为虚增成本,降低利润,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被动造假者是指并非出自其本意,而是被他人胁迫,强求,命令或利诱而参与造假的行为人。如某些财会人员,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具体执行人,但他们可能并不是造假的动议者,甚至可能并不情愿作假账,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只能执行领导的指示,而且一旦事情败露,还经常被当作替罪羊。被动造假者一般是不知情人或不完全知情人,不了解造假的全部内幕和真相。不过主动和被动是相互的,且往往可以相互转化,有些参与造假者开始可能是被动的,一旦加入造假行列后却又变得积极主动

求论证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不是会计职业道德问题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失真的探讨 刘 群

(黑龙江大学实业总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 要: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信息失真是两个既联系又有区别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与 会计的职业道德有关,但不是主要的原因。国家加强了有关法制建设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会 计失真现象,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监督作用,从严执法,增加会计 信息主动失真的违规成本,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厘清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从制度 和机制上加以保证。

关键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信息失真 �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 2006)04-0099-03《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都 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 行为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会计行业的表现特殊形式。会计职业道德从道义上规 定会计人员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作风和行为对待本职工作,以及待人、接物、处 事所应履行的职责。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对于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之所以备受人们关注是其有广泛的社会性所决定的。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是为人师表,影响的是一个班级,几十个学生;营业员的职业道德影响的是顾客,而会计的 职业道德则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有经济活动,就有会计行业,这是会计这一行业与社 会经济有着密切联系所决定的。会计行业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稍有不慎,就会给国家和 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这是学术界至今仍然探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人们在探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时往往与会计信息失真相联系。会计信息失 真是指会计信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 况。其突出表现为:原始凭证失真、帐簿失真、报表失真、信息披露失真等。由于会计人员 是掌握会计信息的第一人,因此,人们自然把这一现象与会计的职业道德联系在一起。在会 计信息失真中,对会计人员来说有的是客观存在的,有的是主观故意,这一说法是比较公正 的。�

目前,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的进 程中,将对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些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制度、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对一些会 计人员来说一些过去熟悉的业务在改革中被取消或更新了,一些我们不熟悉的制度出台了 。“会计电算化”过去只是大学会计专业的选修课,现在各企业、事业单位普遍采用计算机 技术。在这种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我们不能否认的是会计队伍中不乏知识老化、又缺 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人;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的人;他们的业务知识跟不上 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如果要求一些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的人去 遵纪守法,去依法办事;要求知识老化,又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人在新的条件 和环境下开展工作则是不客观的。这是会计信息失真存在的一些客观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因上述原因造成会计失真的现象是存在的。因此,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 和技术,使会计人员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必备的必要知识、方法和技能。这样就会基本上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我国实行会计从业合格证书制度以来,没有会计从业合格证书的人 则不能从事会计工作,各单位及时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进行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业 务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因业务知识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要求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越来越少,而 会计信息失真大量的是主观故意。�

在会计信息失真中,主观故意一般来说有两种:一是会计队伍中个别人利用手中职权,采 用销毁原始凭据、重复入账、隐匿收入及虚挂虚冲等手段瞒天过海,侵吞公款,失去职业道 德;二是迫于单位负责人的压力调节收支报表等,失去职业道德。会计信息失真表现为 :原始凭证失真、帐簿失真、报表失真、审计监督失真等,并由此给国家、投资者及相关人 员和单位造成损失。于是人们把经济损失与会计职业相联系。表面上看来会计信息失真是会 计所为,一些文章归结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高,其实不然。我们不否认个别会计人员的 素质、职业道德不高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从理论上说,如果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高尚,他们爱 岗敬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他们熟悉法律依法办事,就不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我 们认为这是把问题简单化和理想化了。人所共知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压力 。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在个人经济私利驱动下,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从而造成 会计信息失真。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领跑者,尽管近 年监管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会计信息主动失真的情况仍然大量发生。有的不仅造成国有 资产流失,对公众甚至在国外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仅靠会计人 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注意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负责制。在修订后的会计法 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21 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 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 办理会计事项。”从而改变了原会计法中“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执行本法”的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负主要责任,这实际上是要解决会 计信息失真过程中,通过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来减轻会计人员的压力,使单位负责 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失真同样负法律责任。同时,国家及有关部门一方面修改和完善相 关的法律和制度,一方面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打击力度。会计法从颁布实施到现在,不断 修订和补充;在《会计法》第27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这一制度的内容包括“(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 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 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 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各单位按这一要求都建立了相应的审计制度。从法律、法规、到 审计制度、机构的建立都比较完善,来确保会计信息不失真。同时,为了避免本单位审计人 员不负责任,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财务有审计任务,按理说应该不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了 ,事实上问题还是不断出现。�

2006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06年第5号审计公告,公布了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个别项目预算执行和部分专项经费管 理不够规范;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项目执行不及时;有些项目未按进度申报 预算,财政资金闲置;未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另外,一些单位存在历年结余资金 未及时安排使用,虚列外事经费,自行处置资产,形成账外资金,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 项资金,挪用科研专用基金,转移财政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权限批复基建项目等问题。”① 我们的法规是不断完善的,为什么这一类问题一再出现?我们认为:一是一些单位的审计部 门形同虚设。和会计人员一样,一个单位的审计人员是否从事审计工作,是由这一单位的领 导决定的。在审计活动中,审计人员的行为和财会人员的行为都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在工 作中处于被动局面,同级审计很难发挥作用;二是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缺少必要的控制 和监督。事实是被审计出来问题后,经过一些人的“活动”,大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 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审计是以国家本位,而国家为本位是比较抽象而不是具体的。三 是国家的一些制度还是不够完善,使人有空子可钻。如预算外收入问题,国家应该进行统一 管理,不能由各单位直接收取和使用。四是改革不彻底,没有实行民主财政。五是没有充分 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些制度不完善,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学习有关国家对财政管理的先进 方法和技术,强化改革,才能彻底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注释:�

①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

案例一:绿大地股份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分析

一、引言

2010年3月,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利润、虚增收入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绿大地恶性财务造假案不仅误导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危害。

二、会计造假行为

绿大地主要通过伪造合同、伪造单据和销售退回等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收入的目的。

1、伪造合同,虚构交易

首先绿大地公司注册了一些由其实际控制或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这些公司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拥有各种不同的公章,而拥有这些公章就可以制造各种合同、发票。

财务背景出身的何学葵对此更是驾轻就熟。有了这些公章后,绿大地再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绿大地通过伪造的合同虚构受控公司之间的苗木交易,资金在各个受控公司之间周转,最终又回到了绿大地,进出之间虚增了营业收入2.96亿元。

2、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

2004年,绿大地对五家供应商发生了数千万元的采购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中,通过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无银行转账回单,且有一半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方与银行实际资金去向不明。其目的是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的五家关联公司将资金转回,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

3、通过销售退回虚构经济业务

在绿大地成功上市后,大客户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而这些销售合同是其在上市前所签,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体现在上市前的财务报表中,上市后无故发生销售退回,绿大地难逃"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嫌疑。

因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绿大地2008年、2009年的销售退回出具了保留意见。绿大地2010年在接受监管层调查中承认,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溯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而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更高达1.58亿元净利润。

由此可以看出绿大地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虚增收入。

此外,绿大地还通过购买土地的方式虚增资产,并把"60块树苗估成300块"的手段高估存货,与中介机构串通,隐瞒企业问题,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诚信缺失

对企业以及大股东来说,上市与不上市有着天壤之别。一旦上市成功,不仅可以通过高价发行股票获得大量募资,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也可以实现个人资本的扩张。

绿大地财务造假是专业人士所为,可以说有着很高的知识素养,但是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诚信不守,知识成了犯罪的帮凶,再加之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与惩罚力度低,促使他们铤而走险,为了一己私利给广大股民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内部治理机构混乱

原则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理应分别履行其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遏制的治理机构。而绿大地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够,过半董事均已辞职无法进行决策;监事会成员频繁调动,成员职务的变动几乎涉及到了各类职务。

2009年之前绿大地公司一直没有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的分离,自己监督自己,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了;从2010年4月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担任,这样董事长在董事会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其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制衡。

3、中介机构渎职

虽然绿大地公司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其所采用的欺诈手法并非高深莫测,何学葵只是简单地篡改了一些数据促成了公司上市和实现个人资本增富。但是这些手段却接连"瞒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道道关卡。只是由于方方面面的渎职和纵容,绿大地最终达到欺诈上市的目的。

4、地方保护主义纵容造假

证监会对绿大地案调查之后,为了保护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分管这个工作的云南省副省长两次赴京,省副秘书长至少10次赴京,从中斡旋。证券犯罪中,一般涉及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当地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

甚至默许企业勾结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联手制作虚假报表。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能在短期内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从长远而言,滋生更多的无规则运行并毁坏当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土壤,损害亿万投资者的利益。

四、启示

绿大地会计信息失真案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

(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手段主要表现在操纵利润上,如虚构业绩,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伪造合同虚构经济业务等。

(2)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人力资源制度不完善、诚信缺失、中介机构渎职、地方保护主义等是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

基于辽宁等地经济数据造假案例的分析

2017年1月17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在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对外承认: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指出2011年至2014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这次报告无疑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巨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事实上,中央早已注意到辽宁财政收入的造假行为,《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 在2011年到2013年间,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将财政借款以税费名义缴入国库,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占其公共财政收入的22.6%;

一、2014年:

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辽宁时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2014年审计署发现2013年庄河市塔岭镇公布财政收入比实际财政收入高出2534万元,虚增16.24倍;而相邻的普兰店市将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53.35亿元下调为33.85亿元,降幅近20亿元。

二、2016年:

1、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辽宁省普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且存在第一次巡视后对中央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调的情况。随后辽宁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巡视工作。本文梳理了辽宁省委在之后出具的巡视报告以及各市、镇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公告发现:

本溪市某些单位和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虚假捏造经济数据;开原市、调兵山市为了成为百强县虚增各项经济指标;阜新经济数据存在较大水分;铁岭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掺杂水分等。

2、辽宁省数据造假的具体情况目前暂无披露,但从经济数据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掌握大概的情况。2014年开始,辽宁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出现了负增长,财政收入也不断下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缩水60%-70%。

尤其是在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期间即2016年,辽宁各市GDP出现了暴跌,其中鞍山和辽阳跌幅最大,分别下跌了38.3%和36.4%。这些数据表明,辽宁省的数据造假是比较普遍的,且虚增比例较大。

3、据报道,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虚增的收入约占同期财政收入的20%,虚增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比例达到23%。

继辽宁自曝之后,2018年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公开承认:“重新核算后,内蒙古需要调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2016年总量的26.3%;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减2900亿元,占2016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

4、2018年1月11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也公开承认:“滨海新区2016年的万亿地区生产总值核减3348亿,占总量的50.32%”,这个备受瞩目的国家级新区一夜之间变得灰头土脸。

根据政府公开的文件与相关的报道,这些地方经济数据造假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假增加税收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将县委和县政府机关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划拨给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对外转让,转让行为并没有实际发生,该县却在账面上征收得到了5671万的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虚假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重复转让4家粮库土地,虚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65万元;

3、财政收入虚增空转,即财政部门向企业进行拨款(以财政借款等名义),再由企业将资金缴回财政,以此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公开承认主要通过虚增空转、工业增加值谎报等方式完成收入增长目标;

4、税收收入先增后返,虚增税收收入。2011-2013年间,辽宁省某县对33家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虚增税收2224万元;

5、更改统计口径,将统计范围扩大。天津滨海新区的生产总值在调整统计口径后缩水超过50%;

6、直接的数据编造。根据公开报道,辽宁省某些市县还通过违规编造、随意调整财政月报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案例三:

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在三峡新材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成本核算中存在少计原材料成本情况。  2013年10月15日,三峡新材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因三峡新材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一、三峡新材今年上半年财报显示:

公司营业收入为5.97亿元,同比增加31.81%;但是净利润为216.4万元,同比下滑66.19%。  身陷稽查漩涡中的三线新材,其短期借款规模有所收缩。  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中,2013下半年期末短期借款为7.2亿元,比期初的15.3亿元减少8.1亿元。

其中抵押借款由期初的6亿元,下降到期末的5.8998亿元;信用贷款由6344万元,下降到2240万元。  今年上半年,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6.2亿元,比期初的7.2亿元减少1亿元。其中质押借款由期初的7690万元,下降到期末的3500万元。

抵押借款由5.8998亿元,下降到5.65亿元;保证借款由3000万元,下降到2000万元;信用贷款由2240万元,下降到0元。  可见,三峡新材的短期信用贷款,一年间由6344万元骤减为0。

二、三峡新材公告显示:

其曾获得中国银行三峡获得最高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峡新材账面在该行借款余额2240万元。而截至2014年6月30日,三峡新材已无信用借款。  8月14日,三峡新材董秘张光春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峡新材贷款的具体情况,不是因财务造假造成贷款收紧,但并未说明具体情况。

三峡新材半年报中的主要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当阳支行,该支行一位负责信贷的人士称,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其未来继续借贷会有影响。

上述建行人士说,他们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关注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已贷出去的款项,会关注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三峡新材下次申请贷款时会难度加大,要求有真实的报表,还要拿真实保单、资金流水等原始凭证。

华南地区一家公司的会计人士表示,企业在贷款时,银行在条款中会约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果没有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今年4月12日,三峡新材出具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三峡新材在2011、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81.7万元、1567.7万元,导致2011、2012年营业成本分别少计7581.7万元、1567.7万元。

2、更正前,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05.4万元、1463.8万元。而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39.1万元、131.3万元。

对于财务造假,上交所在处分书中表示,“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绿大地增发露马脚 从明星企业到造假大户

中国新闻网-辽宁内蒙古等多地自曝GDP“注水”:弄虚作假歪招

人民网-三峡新材财务造假曝光 风险重估或波及未来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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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2-07 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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