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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解决注册会计师执业困境

审计意见表示与社会公众理解的差距

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但如有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外类型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往往认为审计报告是错误的。如因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出具的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社会公众往往会这样认为:审计范围为什么会受到限制?企业管理层都能对审计的项目进行控制,而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足够的证据时遭遇到了困难,肯定是企业管理层有意隐瞒某些事实,或者故意设置某些障碍阻扰注册会计师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既然企业管理层存在问题,就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遇到公司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行为时,注册会计师即使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社会各界往往仍认为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职,是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而导致他们利益受损,要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有关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下管理层舞弊的困境

现阶段审计执业界实行的是从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着手的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有效性,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企业管理层亦有责任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基础审计的重点是对制度的各个控制环节审查,以发现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并找出其根源,然后针对这些环节扩大检查范围。企业管理层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那么在管理层有意制造某些内控制度的假象时,良好的内部控制假象将使注册会计师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因此很难发现管理层舞弊。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发现和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的重大舞弊,若没有发现和披露管理层的重大舞弊,是注册会计师的过错,应承担过失责任。此外,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管理层舞弊,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是选择披露,而是提醒企业有关高层改正。而且,审计工作中实际发现的管理层重大舞弊与实际发生的管理层重大舞弊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距。所以,在公司管理层,特别是其与公司外各利益群体串通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往往力不从心。

公司治理结构中角色重合的困境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大特征。企业的所有权属于股东,经营权则授权给管理层。在审计业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委托审计机构鉴证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即股东是“委托人”,审计机构是“代理人”。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任何契约、利益关系,由“代理人”监督代理人的过程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我国现阶段很多公司的高管本身就是董事会成员,既对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又名义上代表股东,主宰着公司重大决策。就使得公司高层为谋取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提供了空间,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成员与企业高管二合一,使受托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即“委托人”(董事会)委托审计机构对“委托人”(是董事会重要成员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鉴证。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很可能迫于“委托人”的压力而作出妥协,出具欠适当的审计报告,造成了审计失败。

抽样审计下的5%困境

最初的审计是以详细审计开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审计目标的改变,科学的抽样审计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抽样是统计学中的重要概念,与统计学界的一个重要魔数--5%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根据双尾假设测试(TWO-TAILED HYPOTHESIS TEST)的统计所得出的结果,总体中有95%的值落在偏离中值为±1.96的标准差之间。许多注册会计师把可容忍的审计风险确认为5%,这是否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签发的100份审计报告中有5份以内的错误报告?假如某具有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20家证券业客户,他们的可容忍审计风险是5%,那么,从总体上来说,该所每年出具的20份审计报告中就有1份可能是错误的审计报告。在我国现阶段,一次审计失败就会对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在“琼民源事件”中为“琼民源”出具审计报告的是原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998年5月1日证监查字[1998]36号中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是自1998年5月1日开始至1998年11月1日结束“暂停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并未错过年报预审。但在1998年度,中华所13家客户中就有10家客户更换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所的影响可想而知。

独立性的追求与天生的非独立性的矛盾

独立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唯有保持独立性,才有可能更加客观、公正。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天生就是非独立的。二十世纪80年代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由政府部门创办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各挂靠单位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通常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指定企业到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审计,同时,注册会计师在作出审计判断、出具审计报告时,也会受到主管部门意愿的左右,审计的独立性受到破坏。

法律法规的尴尬

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极为尴尬。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是由中注协负责拟订,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中注协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进行解释,那么独立审计准则是法规还是规章?有人认为《独立审计准则》是民间制定的文本,在法律上没有引为标准的效力。另外,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违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管理方面的文件,是否能归结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我国企业会计由财政部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由中注协管理,上市公司则由证监会监管。财政部颁布会计准则,中注协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则,有时并不十分和谐统一,这也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了一定困难。

知识的频繁更新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结构的两极分化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实行三级复核。严格的三级复核将有效地减少审计失败的概率。一般而言,第三级复核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主管,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承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重大问题的把握上,第三级复核者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严格的三级复核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主管有丰富全面的知识和良好的经验判断能力。我国早期的注册会计师是通过考核取得的资格,年龄普遍偏大。现在占据会计师事务所高层主管的大多也是早期考核制下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但我国近年来证券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各种法规制度不断颁布和修改,知识更新非常频繁。年龄老化的会计师事务所高管是否能跟上知识更新的步伐?而考试制度下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大多年轻,学习能力强,但经验不足,资历太浅,又恐难当重任。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三级复核形同虚设,完全是走走形式而已,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与此不无关系。

信息的不对称与要求关注表外信息的矛盾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第8号——违反法规行为》等,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表外信息。但在实践中,公司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主要是与会计报表有关的账簿、记账凭证、法规依据与合同等,表外的一些信息很难收集到。注册会计师怀疑企业某一方面而试图从企业内部获得某方面的表外信息证据时,也往往会被企业以商业秘密之类的借口回绝。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层处于完全知情的一方,而注册会计师不但不知情,也没有完备、可靠的手段获得有关情况,因此,企业管理层很容易隐瞒企业表外的诸多事实。

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的矛盾

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外部条件的变化而破产,导致了经营失败。在经营失败的民事赔偿中,利益受损方并不仅仅关注企业的破产财产,常常要求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其他有偿还能力的单位进行民事赔偿,受损方只希望得到补偿,而不管错在哪一方,以致注册会计师往往是索赔的对象之一。在美国的诉讼案例中,企业经营失败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涉入民事赔偿的案件屡见不鲜。注册会计师也常常以非审计失败下的经营失败为由进行抗辩,但屡屡败诉。这样,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因经营失败而涉及民事赔偿,而不管是否存在审计失败。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优缺点?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出台顺应了两大时代背景: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趋势,要求我国加速实现准则国际趋同,减少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障碍,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环境;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面临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及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迫切要求我们大力改进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增强审计的有效性,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运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准则,现就准则体系的特点及创新之处,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审计准则强化了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

审计准则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标准,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同以前制定的审计准则相比,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更加突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针对实务中暴露出的不足,严格了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切实承担起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针对新形势下财务报表舞弊的特点,更加积极主动地识别和应对财务报表舞弊的风险,并为注册会计师履行好这一责任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准则特别强调,舞弊导致的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

又如,为避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片面理解风险导向审计,过分依赖分析程序,而减少实质性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应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

再如,针对“安然”事件暴露出的会计师事务所销毁不利工作底稿的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和保存年限,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审计准则符合国际趋同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在体系结构、项目构成和基本内容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从体系结构看,我们按照国际趋同的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进行了重构,与国际准则体系保持了充分的一致。

从项目构成看,除个别项目因对我国几乎不适用而未被纳入外,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所有项目。

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我们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对于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由于我国准则是部门规范性文件,不便写入准则正文,但我们将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指南中,以帮助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

三、审计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最近几年,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市场工具,增大了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而更容易引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加之会计中估计与判断成分的不断增加、审计对象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转变、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所有这些变化都迫切要求注册会计师创新审计理念和技术,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以往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往往把关注点放在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上,而忽略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增大。因为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串通舞弊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那么其内部控制是失效的。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把审计视角扩展到内部控制以外,如行业状况、监管环境、企业的性质以及目标、战略和相关经营风险等方面,就很容易受到蒙蔽和欺骗,难于发现由于内部控制失效所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在此背景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与英美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了审计风险准则,改进了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以提高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能力。审计风险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主线,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风险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借鉴国际审计理念研究和实务探索的先进成果,我们制定了审计风险准则。

审计风险准则是整个审计准则体系的核心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等4个项目。与以往审计准则相比,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泛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了解内部控制,为识别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提供更好的基础。

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实施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

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识别、评估的风险相联系,以防止机械利用程序表从形式上迎合审计准则对程序的要求。

四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同时,我们以审计风险准则为基础,在新制定的其他准则中体现了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并根据这一要求对26个准则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四、审计准则严格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

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技术准则的基础。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系统地总结了近些年审计失败的经验教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落实对业务质量的领导责任、确保职业道德规范得以遵守、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和监控等七个方面。

例如,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又如,准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独立性、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审计过程中作出的重要判断、意见分歧、调整事项和及审计报告等。

再如,准则规定,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不长于三年的周期内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五、审计准则实现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有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还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

为了适应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要求,更好地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在准则框架、准则名称和准则编号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

一是重构准则框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具体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三部分。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我们也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原审计准则体系包括了1996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前者是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维护行业形象,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出的道德要求,后者是为促进注册会计师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对后续教育提出的要求。这两类准则不属于行业技术性规范,因此不再纳入执业准则体系。但这两个准则仍然是行业管理的规范性要求,我们将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对其进行必要修订。

二是改进执业准则名称。原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如《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盈利预测审核》、《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等等,导致以审计准则的名义规范其他业务类型。在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我们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性质冠以适当的名称。

例如,我们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盈利预测审核》重新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重新命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是创新执业准则编号。原来的审计准则是按发布时间顺序编号的,看起来连续,但实际上比较零乱,没有内在逻辑。为了克服按时间顺序编号带来的弊端,我们借鉴会计科目编号原理,重新对准则的各个项目进行了分类编号。

新的执业准则体系中,准则编号由4位数组成,其中:

千位数代表不同类别的准则:“1”代表审计准则,“2”代表审阅准则,“3”代表其他鉴证业务准则,“4”代表相关服务准则,“5”代表质量控制准则。

百位数代表某一类别准则中的大类。以审计准则为例,我们将审计准则分为六大类,分别用1至6表示:“1”代表一般原则与责任,“2”代表风险评估与应对,“3”代表审计证据,“4”代表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5”代表审计结论与报告,“6”代表特殊领域审计。

十位数和个位数则分别代表其所属的小类及顺序号。

例如:第1311号(存货监盘),千位数的“1”表示该准则为审计准则,百位数的“3”表示该准则属于审计证据类的准则,十位数的“1”表示获取审计证据的某一小类,个位数的“1”表示该小类准则的序号。

相信审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必将对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中注协将把工作重点转向审计准则体系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此,我们正在抓紧编写准则配套指南,帮助会员学习、理解、掌握和运用准则;建立专业指导机制,及时为会员在执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做好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公司战略》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2-9)

1.【多选题】近年来国内洗涤品生产企业面临日益沉重的竞争压力;国外著名洗涤品公司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原材料及用工成本不断上涨;国内洗涤产品企业众多,产品差异较小,消费者选择余地大;新型洗涤品层出不穷,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原有洗涤品不断遭到淘汰。从产业五种竞争力角度考察,国内洗涤品生产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包括(   )。

A.购买者讨价还价

B.产品内现有企业的竞争

C.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

D.供应者讨价还价

2.【多选题】巨能公司是多家手机制造企业的电池供应商。根据波特的五种竞争力分析理论,下列各项关于巨能公司与其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巨能公司能够进行前向一体化时,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强

B.巨能公司提供的电池差异化程度越高,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强

C.巨能公司掌握的客户的转换成本信息越多,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强

D.巨能公司的客户购买量越大,巨能公司讨价还价能力越强

3.【多选题】惠丰公司是一家柴油机生产企业。最近,该公司拟把业务延伸到农机生产领域。下列各项中,属于惠丰公司进入新产业所面临的结构性障碍有(   )。

A.现有农机企业的品牌优势

B.现有农机企业采取限制进入定价行为

C.政府颁布的农机产业进入政策

D.现有农机企业对销售渠道的控制

4.【单选题】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波及中国大部分金融企业。在此期间,国外投行K预计其竞争对手中国的甲银行将会逐步降低权益类投资。并逐渐降低对客户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投行K对甲银行进行的上述分析属于(   )。

A.财务能力分析

B.快速反应能力分析

C.成长能力分析

D.适应变化的能力分析

5.【单选题】自由现金储备、留存借贷能力、厂房设备的余力、定型的但尚未推出的新产品等因素,决定着企业竞争对手的(   )。

A.快速反应能力

B.成长能力

C.适应变化的能力

D.持久力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五力模型。“国外著名洗涤品公司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说明国内洗涤品生产企业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选项C正确;“原材料及用工成本不断上升”说明供应者讨价还价能力较强,选项D正确;“国内洗涤品生产企业众多”说明产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激烈,选项B正确;“产品差异小,消费者选择余地大”说明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强,选项A正确。

2.【答案】ABC。解析:纵向一体化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议价能力,A选项正确;产品的差异化程度高,企业的议价能力强,B选项正确;信息掌握程度深有利于加强议价能力,C选项正确;客户购买量大,企业的议价能力弱,D选项错误;选项A、B、C正确。

3.【答案】ACD。解析:结构性障碍体现在规模经济、现有企业对关键资源的控制以及现有企业的市场优势三方面。A选项现有农机企业的品牌优势属于结构性障碍中的现有企业的市场优势;B选项现有农机企业采取限制进入定价行为属于行为性障碍中的限制进入定价;C选项政府颁布的农机产业进入政策属于结构性障碍中的现有企业的市场优势;选项D现有农机企业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属于结构性障碍中现有企业对关键资源的控制。选项A、C、D选项正确。

4.【答案】D。解析:“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波及中国大部分金融企业”,属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国外投行K预计其竞争对手中国的甲银行将会逐步降低权益类投资。并逐渐降低对客户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说明投行K对竞争对手(甲银行)进行的上述分析,属于对竞争对手(甲银行)能否对外部事件作出反应的分析,属于分析竞争对手的适应变化能力,选项D正确。

5.【答案】A。解析:竞争对手对其他公司的行动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如何,或立即发动进攻的能力如何。由下述因素决定:自由现金储备、留存借贷能力、厂房设备的余力、定型的但尚未推出的新产品。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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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3-17 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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