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税务局发票摇奖(沈阳发票摇奖登记网上怎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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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沈阳发票摇奖登记怎么登记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金额超过100元(含)的,经营者将发票开具信息传送地税机关发票摇奖数据库后,即可参加当期摇奖。

因经营者未及时向地税机关传送发票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发票不能纳入摇奖的,可持发票原件到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二)个人消费者取得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沈阳市各区、县(市)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即可参加摇奖。

登记时应提供发票原件,税务机关予以登记并出具发票摇奖登记单,对发票原件加盖“已登记,不得用于报销”印章,发票原件及发票摇奖登记单交消费者留存,作为兑奖凭证。

(三)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时,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家”软件开具,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手机电话号码”,可同时参加一等奖、二等奖的摇奖;

未填写手机号码只填写“个人”的发票,不参加二等奖摇奖,可正常参加一等奖摇奖。付款单位(个人)栏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参加摇奖。

(四)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或进行摇奖登记后,可在72小时后通过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进行摇奖资格查询确认。

(五)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沈阳市统一定额发票》刮开刮奖区域参与刮奖。

扩展资料

兑奖期限为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中奖人可在兑奖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如兑奖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到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兑奖窗口(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电话:22920337、22917278)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不滚入下期。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频道-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发票摇奖办法的公告

请问辽宁省发票怎么摇奖?

辽宁省发票摇奖方法:去沈阳地税网查号,每月第二周周三开摇上个月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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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税局发票中奖对票面有什么要求?

一、沈阳市国税局发票中奖对票面的要求有:

1、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软件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发票,并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两字或者“个人+手机号码”或者“消费者个人姓名+(个人)+手机号码”,均可参与发票摇奖。

2、其中: “付款单位(个人)”栏只填写“个人”两字的,只能参加一等奖摇奖;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或者“消费者个人姓名+(个人)+手机号码”的,可以参加一、二等奖摇奖;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参加摇奖。

3、个人消费者取得的摇奖发票同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可以兼得。

4、个人消费者从公告中列举的服务行业取得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票面金额包括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均可以参加刮奖,票面金额为1元的发票不参加刮奖。

二、沈阳市国税局参加发票中奖的活动时间

1、从2012年4月开始,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在部分服务业中开展了发票有奖活动。

2、从2016年5月1日起生活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调整,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部分服务业经营者2016年5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参加发票有奖活动,内容和形式与原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有奖活动基本一致。

3、具有刮奖功能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于2016年6月1日投放使用。

三、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非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有涂改的发票;

3、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4、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发票代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不能辨认的发票;

5、发票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6、不符合本公告其它规定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

四、摇奖期限

1、全年开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2、消费者当月取得的符合摇奖范围的发票参与当期摇奖,已经参与过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摇奖。

3、如因经营者未及时向税务机关传送发票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发票未纳入当期摇奖的,个人消费者可持发票原件到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发票抽奖怎么办理?

1,发票抽奖(中奖)怎么办理各地都有区别,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机构。

2,以下是沈阳的办理方法,供参考:(来源: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生活服务)

一、摇奖、刮奖范围

(一)发票种类:《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含百盛餐饮(沈阳)有限公司餐饮业专用发票,以下统称《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

(二)参与人员: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行业: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租赁、物业、婚庆、沐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仓储、体育业(健身房、球馆等)及其他服务业等。

(四)摇奖、刮奖区域: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者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属于发票摇奖范围;依法开具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属于发票刮奖范围。

三、摇奖、刮奖方式

(一)摇奖方式

1.摇奖基本单位:发票票面金额每100元为一个摇奖基本单位。发票金额超过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整数倍累加摇奖基本单位,给予相应次数的摇奖机会。发票金额合计超过百元整数倍的,尾数部分因不足百元不参与摇奖。

2.摇奖号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上方的12位代码、8位号码和摇奖系统生成的4位顺序号码构成摇奖号码。顺序号码按照发票金额每百元设置一个。

3.摇奖程序:每期摇奖共进行二次。第一次摇出1个一等奖中奖号码;第二次摇出1万个二等奖中奖号码;一等奖和二等奖可兼得。一等奖中奖号码当场公布,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可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和114电话查询台进行查询。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

4.组织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组织摇奖活动,使用公证部门认定的专用电子摇奖设备摇奖,摇奖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

5.摇奖期限:全年开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消费者当月取得的符合摇奖范围的发票参与当期摇奖,已经参与过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摇奖。

(二)刮奖方式

1.刮奖基本单位:以单张《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票面金额为5元、10元、50元的)为一个刮奖基本单位。票面金额为1元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不参加刮奖。

2.刮奖程序: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即时刮开刮奖区,中奖标识为“壹拾元”,未中奖标识为“护税光荣”。奖金由发票开具单位以现金形式当场支付。由发票开具单位垫付的奖金可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地税机关按垫付奖金额度的5%支付发票开具单位手续费。

3.承办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布奖。

四、参与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票面金额超过100元(含)的,经营者将发票开具信息传送地税机关发票摇奖数据库后,即可参加当期摇奖。因经营者未及时向地税机关传送发票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发票不能纳入摇奖的,可持发票原件到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二)个人消费者取得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沈阳市各区、县(市)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即可参加摇奖。登记时应提供发票原件,税务机关予以登记并出具发票摇奖登记单,对发票原件加盖“已登记,不得用于报销”印章,发票原件及发票摇奖登记单交消费者留存,作为兑奖凭证。

(三)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时,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家”软件开具,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手机电话号码”,可同时参加一等奖、二等奖的摇奖;未填写手机号码只填写“个人”的发票,不参加二等奖摇奖,可正常参加一等奖摇奖。付款单位(个人)栏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参加摇奖。

(四)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或进行摇奖登记后,可在72小时后通过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查询,进行摇奖资格查询确认。

(五)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沈阳市统一定额发票》刮开刮奖区域参与刮奖。

五、兑奖方法

(一)摇奖奖金兑领方法

一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1.兑奖期限为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中奖人可在兑奖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如兑奖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兑奖窗口(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电话:22920337、22917278)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不滚入下期。

2.兑领奖时,兑领奖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到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的兑领奖者须提供发票原件和摇奖登记单,否则不予兑奖。税务机关对中奖人信息给予保密,未征得中奖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发布。

3.兑领奖人兑奖时税务机关保留中奖发票原件,留存由兑领奖人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兑领奖人领取发票中奖奖金时,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兑领奖时,地税机关仅对持有中奖发票者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其他责任。

二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二等奖不需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奖。由地税部门以电话费的形式于开奖后一个月内直接存入个人消费者在发票付款单位栏次填写的个人有效手机电话号码账户中,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中奖。

如因发票中留存的手机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无法辨识造成无法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兑奖责任。

如手机运营商因系统原因,造成中奖奖金未予兑奖的,中奖者可持发票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由地税机关通过运营商予以补发。

(二)刮奖奖金兑领方法

个人消费者可在取得中奖发票的消费场所领取10元奖金。消费场所兑付奖金后,留取中奖发票原件,并持中奖发票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垫付的奖金和手续费。

沈阳税务局发票摇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如果您有财务软件、进销存软件、ERP系统的采购需求,请添加客服微信。

发布于 2023-02-05 15: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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