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履约义务注会(单项履约义务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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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单项履约义务注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单项履约义务的有进行解释。如果您有财务软件、进销存软件、ERP系统的采购需求,请添加客服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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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单项履约义务是可区分的还是不可区分的

可明确区分的,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不能明确区分,只能整体算一个履约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如何理解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控制权,一般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是指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并不一定对资产有所有权。

这个概念在会计要素中的资产的定义中出现过。所谓资产,是在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对控制权的理解,一般情况下会涉及到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只要商品控制权发生变化,就是资产确权的变化,所以要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包括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五个步骤。

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

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按照前款规定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的单独售价后的余值,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第五,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7-1)

1.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是( )。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没有构成一揽子交易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无关

D.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在同一天内订立

2.20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10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19年12月20日,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 000万元,20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2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C.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时确认收入

D.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2018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合同约定:(1)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20台电脑,每台电脑合同价格0.6万元,共计72万元;(2)这些电脑在3个月内平均分批发货,每个月发出40台电脑。2018年6月和7月,甲公司分别按约定发出电脑40台,在企业已将80台电脑移交之后,双方进行了合同修订,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2018年8月额外再发出50台电脑,即原40台和额外50台,额外50台件产品按照每台0.55万元的价格销售,该价格反映了这些产品当时的市场价格并且可以与原产品区别开来。2018年8月实际发货90台。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8年8月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A.54

B.49.5

C.51.5

D.52.68

4.关于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下列项目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时,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可能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B.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构成履约义务

C.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时,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D.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5.甲公司与客户订立一项合同,约定转让软件许可证、实施安装服务并在未来2年期间内提供软件更新和技术支持(通过在线和电话方式)。合同明确规定,作为安装服务的一部分,软件将作重大定制以增添重要的新功能,从而使软件能够与客户使用的其他定制软件应用程序相对接。下列项目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软件更新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B.技术支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C.软件许可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D.定制安装服务(包括软件许可证)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B。解析: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B项应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

2.【答案】B。解析: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故A项、D项错误,B项正确;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C项错误。

3.【答案】C。解析:本题中,该50台电脑进行的合同修订,事实上构成了一项关于未来产品的单独合同,且该合同并不影响对现有合同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对原合同中的未履行合同的40件产品,每件确认0.6万元的销售收入;对新合同中的50台电脑,每件确认0.55万元的销售收入。即甲公司2018年8月确认收入的金额=40×0.6+50×0.55=51.5(万元)。

4.【答案】B。解析:若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能够使客户从运输活动本身受益,并且企业提供运输活动的承诺与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则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与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A项、C项正确;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属于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情况,D项正确。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故B项错误。

5.【答案】C。解析:若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则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明确区分。作为安装服务的一部分,软件将作重大定制以增添重要的新功能,从而使软件能够与客户使用的其他定制软件应用程序相对接,说明软件许可证与定制安装服务不可明确区分,应将软件许可证与定制安装服务一起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故C项错误、D项正确。未来2年期间内的软件更新和技术支持服务能够使客户从该服务本身中受益,并且企业向客户转让该服务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因此构成单项履约义务,A项、B项正确。

收入确认五步法

收入确认五步法是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修订后收入的确认更注重控制权的转移问题,风险报酬转移源自于利润表视角,关注的是利润表中的收益是否实现,控制权转移源自于资产负债表视角,关注的是资产是否已转移。风险报酬转移是站在销售企业的角度,控制权转移是站在客户的角度。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这一步,有两个关键词履约义务、单独的。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在卖方角度,就是我们给客户提供了什么,单独的,要求这项履约义务必须是可明确区分的。

3、确定交易价格,我们需要确定交易价格,这个价格不仅仅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标价,可能存在折扣、退款、融资等各种情况,这时需要调整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通过第1,2步,我们知道了合同中的有几个单项履约义务。通过第3步,我们知道了调整后的交易价格。这一步,就是用合理的方式将合同的价格分配给各个履约义务。

5、在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终于到了最后一步,经过前4步,每个履约义务都被赋予了相应的价格。这一步,要求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

本次收入准则参照IFRS进行了较大的修订,体现了我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准则为收入和建造合同制定了五步法模型、对收入和建造合同进行了统一同时也对收入确认原则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

关于单项履约义务注会和单项履约义务的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您有财务软件、进销存软件、ERP系统的采购需求,请添加客服微信。

发布于 2023-01-23 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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