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制度变化(注会考试大纲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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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谁能介绍下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发展历程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发展历程,也就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从无到有、逐步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制度建立阶段

初步创建考试制度

199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第一次考试、考核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原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第一次统一考试工作规则》先后发布,初步形成了包括规范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试题结构等内容的考试基本制度以及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同年12月7-8日,举办了第一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2.3万余人参加,472人取得全科合格成绩。1991年考试的顺利举行,拉开了通过规范、严格的考试渠道选拔注册会计师的序幕,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同时,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恢复重建阶段到规范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法律确立考试制度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注册会计师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中注协组织实施考试的职能,明确了考试报名条件、豁免条件,不再实施考核制度,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

(二)制度发展阶段

不断完善考试基本制度

1995年以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分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4科,其中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税务法规”和“其他财政经济法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许多改革措施陆续出台,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从1995年起,经济法科目分为经济法和税法2个科目,考试科目相应由4科变为5科。

形成考试组织管理制度体系

1999年,财政部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范指导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考务组织、评卷管理、成绩管理、档案管理、违规处理、考试保密安全等各组织管理环节的制度相继发布,提升了考试组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证了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广泛应用计算机及高科技技术,将较为成熟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及互联网技术,运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编排、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考试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推动考试对外开放与国际趋同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发展过程中,中注协重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充分关注国际上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发展变化,努力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与此同时,不断推动和扩大考试对外开放的进程,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国际化发展。1994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境外开放,允许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在中国内地参加考试。1999年,在香港设立考场;2007年,在欧洲设立考场;2010年,在澳门设立考场。截至2014年底,累计已有555名港澳台及外国籍公民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全部科目。此外,还开展了与其他会计职业组织的考试互惠研究和磋商工作,2005年5月19日,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订《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2008年1月9日,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订《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实现了部分考试科目的互免。

(三)体系完善阶段

2009年,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新要求,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中注协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系统提出了考试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推动注册会计师考试不断走向完善。

划分阶段,增加科目,完善考试基本制度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部长令,修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重点对考试层级划分、考试科目设置、成绩有效期限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在原有考试制度规定的5个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明确将一个阶段的考试调整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科;第二阶段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科。

推行机考,提升服务,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考试组织管理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财政部考委会决定自2012年度起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2014年4月23日,财政部发布部长令,再次修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重点对考试方式、综合阶段考试期限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确立了机考方式,取消了综合阶段考试期限等规定。以机考方式的确定为标志,实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制度重大改革。

近两年,以简化流程、服务考生为原则,中注协在考试组织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为考生报名和应考提供便利。2014年,取消了应届毕业生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复核由现场申请改为网上申请。2015年,取消了对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实行“一站式”报名,实现绝大部分报名人员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优化机制,提高质量,完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2015年初,中注协启动考试质量保证体系改革工作,力求通过改革,巩固考试基本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充实考试内容,优化试题结构,合理界定考试难度,健全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管理机制,使考试充分体现对职业胜任能力的评价要求。按照考试质量保证体系改革的要求,2015年初已完成考试大纲的重大修订。考试大纲是考试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修订考试大纲,切实发挥考试大纲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命制的依据、考生复习和备考的指南、评价考生能力的标尺作用。

09年注册会计师制度有什么改变吗?

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原来考5门,现在必须考7门。同时,2009年是老考生的过渡年,今年如果老考生不能完全过5门,则必须执行新制度。变动详情:

第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第二,调整考试科目。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第三,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根据改革方案,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新的考试制度实施后,现行考试制度下考生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将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09年注会报名与考试大纲都发生重大变化

听说注册会计师考试改制了,改成了6+1,不知道现在都考哪些科目,时限有没有变化,是不是比以前更难了?

的确是难多了,我本来准备明年考的,现在有点忧豫了. 本年就不好过,现在更是设了个槛. 可能考了也是白考. 给你个详细的.自己看看考虑清楚吧. 09年注会新考两大变化:分两层级 科目“6+1” 发表于:2008年11月25日 12时43分17秒来源:权限: 公开阅读(0)评论(0) 举报本文链接: 09年注会新考两大变化:分两层级 科目“6+1”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新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正式实施,同时,现行制度将针对老考生继续实行一年。征求意见截止到9月22日,具体修改方案预计将于年底发布。其主要内容是将考试分为两个层级、新增考试科目《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对实务经历提出要求。那么,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门课的难度是否会加大?诸多变化引起热议,笔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PA远程教育的辅导教师刘正兵。 新考试拟分两层级,科目“6+1” 据刘正兵介绍,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呈现出“两阶段、6+1”的新变化。 所谓“两阶段”,是指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级别,考生只有越过专业阶段的台阶,才能参加高级阶段的测试,只有“两阶段”成绩合格者才能最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资格证书。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所谓“6+1”,是指基于专业阶段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的6项考试科目,加上高级阶段的1科综合测试,形成完整的考试科目体系。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 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筹划、组织、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新增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具备组织和企业的相关知识。 报考条件将有所收紧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性要求,对实务经历条件进行了限制,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刘正兵表示,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科目则是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两个层级的总体考试难度与现行考试难度相当。 其次,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语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09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 2009年新旧考试制度将并行 新的考试制度拟从2009年起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从2010年起,现行考试制度将废止。 2009年,首次报名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需按新制度报考;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选择新旧任一制度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科,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对于正在准备或者已经参加了部分科目的学生而言,面对明年考试制度即将修改,并不会影响其考试。对此修改,考生也大多表示支持。”刘正兵说。要想获取含金量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建议考生要把握考试趋势、转变考试方式的同时,更要“厚基础、重应用”,特别强调的是“执业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政策改革

法律分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阶段、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考试组织、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考试阶段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其他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

(一)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领域已从传统的会计审计向管理咨询、内部控制、资信调查、投资决策等领域延伸,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汇聚了会计、审计、金融、税务、法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贯彻中央“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企业跨国经营、资本跨境流动离不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有助于我国企业在经营管理上与国际接轨,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内参与国际竞争。

(三)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运行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经济工作的基础和社会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在保增长、调结构中的作用,有助于落实国家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确保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为建立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09年注会考试的新变化

2009年注会考试变化很大,主要是考试科目与考试制度调整比较厉害。但据中注协的介绍,考试难度会有所降低。

一、考试科目的调整:

新考试制度设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二、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考试次数

新会计制度下,每年有两次注会考试机会。分别是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

更多详情可留意注会网

09年开始注会改革

光以前考过不行,得看你过没过。

自2009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

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关于注会制度变化和注会考试大纲变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发布于 2022-12-21 1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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