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地方税务局(从化地方税务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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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单位车辆缴纳车船税时还需在网上申报吗?保险公司代缴车船税的情况下还需网上申报吗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按理应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就由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可一并缴纳车船税,并凭借交强险保单上的完税信息,作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

对于车船税的税额,依据规定,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由于车船税属于地税,各地征收的标准自然有所区别,作为国内知名保险公司,平安车险可帮助车主完成车船税的代收代缴。车主通过登陆平安官网,即可以获得车船税的准确报价,同时通过网上车险直销的方式,办理手续方便快捷。

若咨询平安车辆保险相关业务,建议拨打平安车险/财产险/意外险95511-5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咨询具体详情了解一下当地的有关规定并与所属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应答时间:2021-11-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广州所有地税分局地址

帮你这个忙不容易啊.看没人清楚.决定花些心思帮你了.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46号

电话:12366-2 73637010

网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24号 电话:12366-2

广州市地税局各区县分局地址电话: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诗书路9号 电话:81903837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917号 电话:89000208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98号 电话:81042024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西横路110号 电话:22366400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柯子岭景云路18号 电话:26090690,26092634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

电话: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1-4层 电话:82376812

广州市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州开发区创业路19号 电话:82112375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沙开发区金洲区金隆路28号 电话:34681900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花都区新华镇云山大道35号 电话:86835812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番禺区市桥镇光明北路56号 电话:84877488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从化市街口镇凤仪西一巷十栋 电话:87969313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荔城镇健生西路42号 电话:82629733

东莞市地税局及各分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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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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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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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从化市街口镇凤仪西一巷十栋 电话:8796931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

1、交社保多少跟你的工资没有绝对联系的,是分级别买的。详细如下。

社保费基本知识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因年老、疾病、生育、工伤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种。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

按现行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原则上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负担。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准备开支不足部分给予补贴。不同的保险类型,其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劳动者不用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个人均要缴费,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本单位人员社保费的义务。

二、缴费依据及费率

按《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年度以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计征基数按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核定。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的缴费基数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按上年度(1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为缴费基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计征。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参照执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的业主和雇工以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作为缴费基数。业主或雇工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300%以上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业主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征。雇工在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的缴费期间,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计征。

1.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负担比例为20%,个人负担比例为8%。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部分有3%划入个人帐户。2002年7月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新参保的私人注资总额超过50%以上的区街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缴费比例20%,其中单位负担比例12%,个人负担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部分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部分有3%划入个人帐户。省属企业:从2003年7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为8%。而省直企业单位负担18%。原行业统筹驻粤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缴费费率。

2.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费,职工按其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费率10%。

3.失业保险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和《广州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4.工伤保险

广州市:按不同行业分为四个档次:0.5%,1%,1.2%,1.5%。广东省直企业统一一个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8%。

5.生育保险

广州市生育保险基金按各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0.7%缴纳。省属驻穗单位按0.4%缴纳。

三、社保费征收工作划分

广州地区(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的社会保险费按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

1.中央、省属单位(在省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的)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越秀区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征收。

2.市属单位、区属单位(在市、区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的)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按缴费人的经营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由对应的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征收。

3.自由职业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所属社保部门对应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征收。

4.在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参保的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属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四、缴费方式

结合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实际,目前我局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方式有三种:银行托收、前台征收、储费扣缴。

自由职业者、个体户(没有对公帐号的)或因各种原因暂不能(或不便)在开户银行帐户划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直接到缴费单位对应的地方税务征收管理分局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一)银行托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对公帐号的),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征缴社会保险费。通过电子集中扣缴或广州电子资金转帐系统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委托银行从缴费单位的开户帐户中划缴。

(二)前台征收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缴交社会保险费。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先在所属区征收分局确定的银行开设储蓄存折,然后签订一份由缴费人、地方税务局、银行三方联合按月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的协议。地方税务局按月委托银行在缴费人的存折扣缴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三)储费扣费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缴交社会保险费。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先在所属区征收分局确定的银行开设储蓄存折,然后签订一份由缴费人、地方税务局、银行三方联合按月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的协议。地方税务局按月委托银行在缴费人的存折扣缴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五、缴费时间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及结合我市的实际,广州地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时间,确定在每月18日前(不含当日,以所缴社保费到达地税部门收费帐户,即以银行收款转讫章的时间为准)。缴费单位和个人的银行帐户在每月12日前仍未被地税部门自动扣缴社保费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到对应的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并确保缴交款项在18日前(不含当日)到达地税部门收费帐户,才确认为当月已缴费。如所交款项在当月18日以后(含当日)才到达地税部门收费帐户的,则视为次月缴费。

六、错缴、重缴社保费的退款手续

(一)对通过银行扣缴社保费出现多征、错征的退款手续

如缴费单位在当月截数前发现多征、错征社保费,由缴费单位向其开户银行提交扣错费的证明,经开户银行(付款行)查核后,由发起行(收款行)通知征收单位确认后办理退款手续,将错扣的款项退回缴费单位。如缴费单位跨月发现多征、错征社保费,应持申请退款报告、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开户银行的扣错费证明,征收单位确认的缴费证明,到对应的社保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二)对采用储费扣缴方式多征、错征社保费的退款手续

缴费人可持活期存折及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征收单位开出的缴费证明,到相应的社保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七、处罚规定

(一)、逾期缴交社会保险费是指缴费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法规、规章或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交社会保险费,又不经办理申请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批准手续的应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粤府〔1999〕71号文)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费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费款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二)、因社保经办机构、地方税务机关或银行等部门造成缴费单位无法如期缴交当期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加收滞纳金。

(三)、根据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社保局和省劳动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管理局、财政厅、劳动厅关于征收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94号)的规定,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从应缴社会保险费所属月份的次月16日起按日计算。

(四)、各经管征收单位应在征收期结帐后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电子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及时核对经管缴费单位欠费名单、欠费数据,向欠费单位寄发《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由各经管征收单位按统一格式自印),也可依法定程序、方式将欠费数额和欠费逾期不缴费应承担的后果告知欠费单位。

登记分局、各稽查局要加强对经管企业、单位参保、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检查,落实随税同查工作程序,密切与征收经管单位沟通。

对缴费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经管征收的地方税务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清缴。

社保费征缴办法如有变动,按新办法执行。

2、个税计算办法如下

(个税计算器)自己操作一下吧。

希望你满意!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广州年薪12万纳税申报的程序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办理地址在哪里,谢谢?就是怎么去报?

一、自行纳税申报流程

1、申报期限: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的规定,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己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委托税收代理人办理。

2、申报地点: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申报方式:分为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等申报方式。如需征(补)税款的个人纳税人(代理人),必须采取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这两种申报方式,以便于税款的清缴。

(1)上门申报(点击此处见流程图一)

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自己到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委托税收代理人办理。

报送资料:办理申报时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征(补)税款的个人须一并填报个税分项纳税申报表。

申报程序: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税人员受理后将申报信息录入系统,系统执行对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基本信息和逻辑关系的基本审核。审核无误的,接受申报,申报表盖章后将申报表第二联、个人身份证件原件退还给纳税人,申报表第一联、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由税务机关留存。审核有误或缺少资料的,告知纳税人予以改正后重新申报。

需要征(补)税款的业户,在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缴款或者持卡缴款(注一)。

(2)邮寄申报(点击此处见流程图一)

纳税人采取邮寄申报的,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税收代理人办理。纳税人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通过邮政快递或挂号信寄到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接收和登记申报资料,并转给征收大厅前台专窗处理。

征收大厅前台专窗接到申报资料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申报信息录入系统,盖章后将申报表第二联通过特快和挂号邮件退还给纳税人(如省地税局对此另有新规定,则以最新规定为准),申报表第一联、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由税务机关留存。审核有误或缺少资料的,告知纳税人予以改正后重新申报。如果纳税人只邮寄了一联申报表的,将申报表复印件盖章后通过特快和挂号邮件退还给纳税人。

邮寄申报的申报日期是按邮政局的邮戳为准。

(3)网络申报(点击此处见流程图二)

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登陆税务机关网站或使用电子申报设备,通过互联网报送纳税资料,生成申报资料,完成申报流程。各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专门的人员受理网上申报,负责纳税人首次申报的确认、数据维护等事项。

纳税人第一次网上申报,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上网查询密码后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据以网上申报,同时必需在首次申报时修改个人的密码。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则进行开户管理,纳税人填写相关个人登记信息,输入个人自编的密码,办理个人信息登记,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首次申报确认。税务机关根据个人信息登记的内容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并反馈信息给纳税人。

首次申报确认流程:系统提示纳税人上传个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以及个人照片扫描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并将“通过”或“不通过”的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上传资料后,纳税人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的格式录入申报数据。申报数据表确认生效后,系统根据“应补(退)税额”的最后合计数的不同情况分别提示纳税人的下一步操作:当“应补(退)税额”合计数为“0”,系统反馈成功受理纳税人申报,并显示受理回执。当“应补(退)税额”合计数为正数时,系统将“应补(退)税额”直接转入应征明细,由纳税人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款。当“应补(退)税额”合计数为负数时,系统提示纳税人办理退(抵)业务的流程。

网报征(补)税款的清缴:在省局开发出其他支持网络申报的支付方式前,暂时采取“缴款书缴款” 和“持卡缴款(注一)”方式进行税款的清缴——需补缴税款的纳税人(代理人)须到所属的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缴款或者持卡缴款。

二、征(补)税业务流程

1、缴款方式种类:针对自行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采用的入库方式有缴款书缴款、持卡缴款、ETS实时扣缴税款和其它缴款方式:

(1)缴款书缴款: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给纳税人,纳税人持缴款书自行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开户银行在缴款书上加盖“收讫日期”的印章,表示税款收讫,并将收据联退给纳税人,作为完税凭证。

(2)持卡缴款(注一):纳税人持银行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前台缴款,税务机关通过划卡系统扣款成功后,打印完税凭证和交易回单给纳税人。

(3)ETS实时扣缴税款:纳税人提供银行帐号,并与税务机关签订协议书,税务机关在取得应缴款数据的同时,通过电子实时缴库系统通知银行扣款入库,纳税人上门领取完税凭证。(由于需要征收系统技术的支持和签订协议,暂时无法明确)

2、缴款的流程(点击此处见流程图三)

(1)前台申报的征(补)税款清缴:在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申报后征收人员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缴款或者持卡缴款(注一)。

(2)网报征(补)税款的清缴:成功网报后持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适用12万)、网报回执以及个税分项纳税申报表,到所属的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缴款或者持卡缴款。

三、退(抵)税业务流程

(略,计统部门负责)

四、税收管理员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管理

每年年度终了后一定期限内,大集中系统自动产生去年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清单,并分配给其扣缴义务人的相应主管税务机关。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上述纳税人分配给其扣缴义务人的相应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负责提醒办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等。对于未在上述清单中的纳税人办理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税收管理员。

税务机关催报催缴、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及逾期申报、逾期缴款罚款和滞纳金等税务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注一:持卡缴款的缴款方式只在天河区、白云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县级)市、从化(县级)市地方税务局部分征收厅可以接受。

请问广州哪里可以交新车购置税?

1、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新市征收点

地址:机场路888号广东汽车市场12号楼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黄埔征收点

地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芳村征收点

地址:芳村龙溪大道299号之二

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天河征收点

地址:黄埔大道西668号(广州赛马场内)

5、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2路3号3楼

6、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地址:花都区交通局大楼一楼

7、广东省从化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地址:从化市街口街开源路24号

8、广东省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西城路东三街5号

9、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地址:南沙开发区珠电路和宇街8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车辆购置税征缴方式的通告

从化地方税务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从化地方税务局电话、从化地方税务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布于 2022-12-19 0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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