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背诵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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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考试的重点章节是哪些?

1、初级会计实务的重点:

主要是第一章和第七章,其余的部分也要适当关注的。要特别注意一下每章可能联系起来出不定项,尤其是今年教材新增的内容,书面的内容要好好看看,因为它会从书上出题而且是原文。

2、经济法基础重点:

以往年度第三章的分数最高,今年最主要章节是税收部分。其他章节的分数都在10分至15分之间,第二章注意医疗期等时间规定的问题,第三章纯理论理解着去记忆。第四章的增值税最难,消费税和营业税也要适当掌握,同时注意营改增。第五六两章建议都要适当关注,第一章也要掌握,第七章可以不做重点,但是还是要适当关注。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是哪几章?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与制度还有“第八章劳动合同法与制度”以及“第四章、第五章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法律制度”。

票据的一般规定当中,主要包含票据的特征及当事人,需要各位考生理解记忆,对后续学习票据有着一定基础性的作用;在票据权利方面,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例进行掌握,经常会在不定项选择题目当中出现;票据行为中的背书、保证和承兑是亘古不变的明星考点。

初级会计考试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审核一般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审核成功之后考生需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缴费。如果会计信息审核一直不通过,可以看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的时间也不一致。部分地区的考后审核与证书领取时间是一致的,考生通过考后审核现场即可领取证书。也有部分地区考生在通过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要等主管机构通知。

2020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复习【必过版】

1、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6、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辖。 

7、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8、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9、诉讼时效:普通。时限:2年。

10、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11、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12、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021年初会《经济法基础》考点总结

考点1:会计年度(★★)

1.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考点2:记账本位币(★★★)

1.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考点3:财务会计报告(★★★)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2)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①会计报表;

②会计报表附注;

③财务情况说明书。

【提示】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3)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2.对外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1)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4)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2021年重大调整)

【相关链接】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5)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6)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记得查看哦!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背诵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布于 2022-12-17 03: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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