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退市(财务造假退市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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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落地!财务造假金额下调至5亿元,新增“扣非+营收”指标

2020年最后一天,退市新规“靴子”落地!

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退市规则(下称“退市新规”)。

退市新规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且以连续两年造假合计数进行计算,防止恶意规避;二是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三是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为5亿元;四是新增营业收入指标;五是明确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减持股份的限制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沪深证券交易所围绕应退尽退目标,完善退市规则,打击乱象。同时,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

下调造假金额和比例

“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标准进一步完善。本次反馈意见中,部分意见建议从严设置比例指标和金额指标,体现了市场对严惩财务造假行为的强烈期待。退市新规吸收建议下调了造假金额和造假比例。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意见稿为三年),虚假记载的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意见稿为10亿元),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或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意见稿为100%)。

只有达到了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公司才会被强制退市?上交所回答称,这种意见并不全面也不准确。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只是证券重大违法5种退市指标之一,其他4种情形均没有规定金额指标和比例指标。

比如,A公司因为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末真实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净资产2万元,对外披露的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因此避免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而退市。虽然公司财务造假的金额仅为2万元,但财务造假行为一旦被证监会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公司将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2条第(三)项指标,股票将被退市。

新增营业收入指标

组合类财务指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本次改革中新增“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目的是刻画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在适用这个指标时,上市规则规定了相应的扣除项目。

有建议指出,该项规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难度,难以判断哪些收入应被扣除。有鉴于此,退市新规进一步明确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并要求公司在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时,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会计师应当对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为防止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上市规则中做出以下安排:

一是要求公司判断是否触及此项指标时,营业收入中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应当充分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是公司未按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上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用组合类财务指标替代单一财务指标主要是有哪些考虑?

上交所表示,本次改革前,原来的净利润指标在退市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公司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是市场的重要导向,一批常年亏损的公司被清出了市场。随着注册制理念不断深入,盈利已经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改革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增扣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的公司识别出来,表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更加精准。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

本次改革后,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而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 科技 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将不会再面临股票退市风险。事实上,上交所科创板前期的试点改革中已经采纳了本次新增的组合类财务指标,本次改革实际上是对前期改革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面值退市明确细化

交易类退市方面,本次改革新增“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退市情形。市值是市场充分博弈的结果,微小市值的公司往往缺乏投资价值,存在被炒作的问题,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将市值极低的公司清出市场,也有利于投资者理性选择,引导价值投资,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据上交所介绍,近两年来,沪市已累计有7家上市公司股票因为股价连续低于面值退市,获得市场各方广泛认可。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估值逐渐趋于合理,面值退市的情况有所增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为了保证规则适用的公平性、严肃性,本次改革维持现有股价指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股票面值设置存在不同的实际情况,本次改革将原来退市指标中的“面值”明确为“人民币1元”。

新增信披退市指标

本次改革,新增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缺陷的退市指标。

2020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力度。

上交所直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长期违法违规,劣迹斑斑,其严重程度虽尚未构成重大违法,但拒不改正,甚至屡教不改,市场影响恶劣。长此以往,不仅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而且破坏了正常的运行秩序,不利于市场的 健康 发展。

为此,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本次改革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具体情形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违规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出清。应该来说,新增此类退市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交易所日常监管的“工具箱”,提升监管的威慑性。

强化退市限制减持

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的限制减持情形。有建议认为,应强化对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减持股份的限制。上交所研究采纳此项建议,明确了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退市程序方面,明确因交易类退市情形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将其他情形退市整理期期限由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同时放开退市整理期首日涨跌幅限制。

此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仍然按照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进行交易,但增设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的限制。

证监会发声加大监管力度

如何看待退市与打击违法违规的关系?

证监会回应称,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特别强调,要加强相关司法保障,坚持法治导向,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要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压实实控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要坚持底线思维,立足国情和市场实际,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稳妥处置退市相关风险。

沪深证券交易所围绕应退尽退目标,完善退市规则,打击乱象。针对过往通过非标审计意见规避退市的公司,增加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指标全面组合适用的退市规则,堵住制度漏洞;针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拒不改正的案件,增加直接“红牌罚下”条款;在保留原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前提下,针对造假金额大、比例高但按原规则不影响上市地位的财务造假案件,增设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

自2014年证监会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完善重大违法退市规则以来,先后有博元投资、欣泰电气、长生生物、金亚 科技 、康得新、千山药机等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退市等标准已退市或启动退市程序。本次在保留原有情形、增设“造假金额+造假比例”条款后,重大违法退市指标体系将更加完善,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欺诈发行、重大财务造假、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无论公司造假金额大小,造假年限长短,只要触及相应指标,都将予以坚决出清。

近日,证监会已对富控互动等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立案调查,后续还将对类似案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证监会还将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有效克服退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

同时,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一方面要做到有错必罚,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过罚相当,要实事求是,辩证、系统地考量上述关系。沪深证券交易所落实改革要求,合理设置退市标准,既充分发挥退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作用,又与整个监管体系有机结合,综合利用诚信档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移送刑事、集体诉讼等多种工具,在尽量减小投资者损失的前提下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体化追责。

推动法治化市场建设

注册制将开启中国资本市场新时代,打开了IPO项目泄洪闸,但也需要严格退市制度,形成良性发展。

2020年,监管层致力于完善退市制度。3月,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施行,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为交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11月2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强调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安排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据证监会介绍,2019年以来,证监会不断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已有4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出,其中强制退市26家,是之前6年强制退市数量总和的2倍多,创 历史 新高。

惨烈退市!14年保壳功亏一篑,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导读

上海普天最后一次扣非净利润为正值还得追溯到遥远的2003年,当年上海普天取得营业收入20亿元,获得5300万的扣非净利润和5150万的归母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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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中罕见的“高风亮节”

日前,A股发生了一件异常轰动的大事,竟然有公司要主动退市了!

3月21日晚间,*ST上普(600680.SH)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俗称老三板)挂牌。

这条公告一经发出,立刻引起了所有的媒体的关注报道。因为这在A股市场里,实在是太罕见了,罕见到自从有A股以来,这是第二家主动退市的公司, 上一家主动退市的公司叫二重重装 ,于2015年退市。

由于在A股上市门槛比较高,上市以后估值也非常高,融资较为方便,所以很多公司一旦上市成功以后,轻易不会退市,就算要退市了,也要想办法把“壳”找个下家卖个好价钱。

所以说像*ST上普这么有觉悟,要主动退市的公司实在是不多见。

实际上,因在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三年亏损,*ST上普股票已于2018年5月底被暂停上市 。目前,*ST上普2018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但其预计,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为亏损。

根据相关规定,即便不主动退市,在2018年年报披露以后,*ST上普也将触发强制终止上市情形。

一般来说,很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采取能拖就拖,拖到最后一刻再走。而*ST上普走得这么干脆,公司给出的原因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退市整理期股价波动给中小股东造成影响。

听到这个理由,小券真的是感动了,好久没有遇到这种能为小散考虑的良心上市公司了,要知道一旦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十个八个跌停那是止不住的,就像*ST吉恩,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累计下跌77.27%,其中连续18个交易日跌停后才打开。

虽说如此,*ST上普目前的股东总数为 3.65万户 ,在这种情况下,*ST上普能不能主动退市成功还要听一下其他3万多股东的想法

为了解除其他股东的困扰,*ST上普还很贴心地为中小股东提出了退出方案。

按照*ST上普提出的方案,除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天股份)外,*ST上普的其他全体股东将拥有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A股每股6.74元;B股每股0.416美元 。

不过小券注意到,*ST上普股票暂停上市前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每股7.37元 。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要比收盘价低上6.81%。

对此*ST上普解释称,本次现金选择权选择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动终止上市事项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的平均交易价格,考虑到上海普天停牌及暂停上市期间相关指数及大盘的下跌情况,实际上该现金选择权已经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溢价。

据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ST上普控股股东普天股份。资料显示,普天股份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天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而普天集团是国资委直属的全资国有企业。

如果说其他股东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那么*ST上普的其他股东将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且待年报披露以后,*ST上普将面临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命运。

也就是说*ST上普将进入前面提到的退市整理期,这样看来的话,*ST上普的现金选者权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当然也有股东觉得,像*ST上普这样有着央企背景的上市公司就算退市了,以后回来的可能性也很大。

但是股民们可不要想得太简单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重新上市必须具备“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条件。

也就是说,就算*ST上普退市以后业绩能够改善,最快也得三年以后,更何况以*ST上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想要重新回来,希望真的不大。

2

真心不想退市,保壳14年

*ST上普是国内最早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之一,1993年登陆A股,之前的名字是上海普天。

小券在扒过上海普天的过往业绩之后发现,这个公司能够撑到现在简直就是个奇迹,现在主动退市实在是明智之举。

小券注意到,上海普天已经 连续14年扣非净利润为负 了,说白了就是主业已经连续14年亏损了。

上海普天 最后一次扣非净利润为正值还得追溯到遥远的2003年 ,当年上海普天取得营业收入20亿元,获得5300万的扣非净利润和5150万的归母净利润。

到了2004年,随着营业收入下降到16亿元,同比下降20%,上海普天扣非净利润开始出现亏损,当年扣非净利润亏损1900万元。

随后上海普天的业绩一直保持着扣非净利润为负,十几年不变,所以谁要说上海普天能在三年后回到A股上市,小券真的不相信。

那上海普天是怎么一直坚持到现在才退市的呢?

自然是用的是A股里公开的保壳绝招,“一年盈利一年亏,亏损一年再盈利”。

当然在个别年份可能会有误差,不过上海普天这么多年基本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举个例子来说,在2009年,上海普天为了避免亏损,并表了一个叫做上海普天网络的公司,而普天网络之所以能够在当年取得较大额的净利润,也不是因为经营业绩好,而是因为 它当年卖了厂房 。

看到了没有,在2009年就已经到了需要子公司卖厂房才能活下去的地步了。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上海普天过去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保壳这么成功,怎么近几年就撑不下去了呢?

3

保壳失败,功亏一篑

实际上,上海普天也不是不想保壳,实际上真的是功亏一篑。

2017年上市公司业务业绩欠佳,因此早就部署了出售资产的计划。2017年8月26日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准备以土地出资外加通过关联交易出售子公司来保壳。

此外,上海普天还通过其他方式增加非经常性收益,本来是万无一失的,只可惜问题出在了多年前的一笔旧账上。

2012年底上海普天以特别重大公告的形式,发布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天能源与浙江大卫共同签订的《能源管理建设合同》的公告,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位于台州市仙居县仙居新区“大卫世纪城”的能源中心项目。

根据公告, 该项合同总共价值9.73亿元 。

按理说公司能接手这么大的一个项目是好事,可以说上海普天就指望这个项目翻身了。

但是,这笔合同存在隐患,根据该合同, 浙江大卫只需要给普天能源3000万的技术资讯服务费,其余9.43亿元的巨款将在未来分期支付,其中合同最晚一笔回款要到2019年12月31日才支付 。

可以说问题就出在这个合同上了,到了2017年,由于合同的合作方浙江大卫房地产公司资质欠佳,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出现滑坡的时候出现了资金问题。这导致上海普天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于是上海普天一纸诉状将浙江大卫告上了法庭, 根据2017年半年报,此诉讼金额高达5.9亿元 。可是对方没钱就是没钱啊,告上法庭也还不起钱啊。

这就造成了上海普天在2017年年报中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直接导致了公司当年财报亏损,被迫暂停上市,由此保壳失败。

4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如果说上海普天的问题仅仅就是业绩问题的话,以它往常的保命绝招,估计还能挺一挺,可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公司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2018年3月,*ST上普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 公司在 2014年年报中造假,虚增利润总额998万元 ,占*ST上普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随后大批投资者开始维权索赔。

盖子揭开后,上交所调查发现,*ST上普竟然连年造假。

*ST上普共虚增2013年度以前未分配利润约6408.88万元,并 分别虚增2013年、2015年、2016年归母净利润约647.15万元、304.31万元、103.49万元 ,占同期公司净利润绝对值的42%、3.2%和0.2%。同时,上述违规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

2018年12月,因虚增利润等导致公司存在多项信批违规问题,*ST上普及公司近20名相关责任人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就算被上交所发现财务造假,依然没有打消*ST上普要保壳的决心。

*ST上普2018年11月公告显示,公司拟转让子公司山崎公司73.2%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山崎公司5%的股权,以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

不过截至目前尚无人接盘。

从*ST上普的过往可以看出,公司此次主动退市实在是无奈之举,就像周华健的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A股迎来年报季,最严退市新规下,这些上市公司突然变危险了

2020年12月31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退市新规重点对此前市场质疑较多的重大违法“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指标等做出完善。多项退市新规形成“合力”之后,已经有了强大的“组合拳”效应,不少上市公司一夜间退市风险陡增。

退市新规打“组合拳”

高危公司增多

此次退市新规进一步完善了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形成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退市情形。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退市新规的正式稿在指标设置上更加严格,主要调整和优化了三方面内容:

多项退市新规开打“组合拳”之后,导致很多上市公司一夜走向危险时刻,甚至有问题公司同时涉及了多项违规。红星资本局经过梳理,已有超百家上市公司或面临退市风险。

退市新规下

危险个股划重点

1、1元退市。

面值退市的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即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因为A股中有特例紫金矿业(601899.SH)面值不是1元,而是0.1元,其H股每股面值为0.1港元,当年基于“同股同面值”考虑。

红星资本局统计:*ST刚泰(600687.SH)、*ST金钰(600086.SH)均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1元,退市已成定局。*ST天夏(000662.SZ)、*ST宜生(600978.SH)股价均已连续12个交易日低于1元,距离退市已近在咫尺。*ST富控(600634.SH)已经暂停上市,*ST长城(002071.SZ)刚刚滑入1元生死线。

在1元退市线边缘挣扎的还有:ST庞大(601258.SH)、*ST环球(600146.SH)、*ST金洲(000587.SZ)、*ST同洲(002052.SZ)、*ST中绒(000982.SZ)、*ST新光(002147.SZ)、*ST赫美(002356.SZ)、ST东网(002175.SZ)、*ST宏图(600122.SH)等股票。

此外,截至目前还有逾40只个股低于1.5元,且亏损、连续亏损的ST类个股占了大多数。

2、市值退市。

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

红星资本局统计:目前A股暂无总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个股,市值最低的*ST成城(600247.SH)市值为3.9亿元。市值在5亿元左右的个股还有:*ST环球、*ST天夏、*ST长城、*ST中新(603996.SH)、*ST赫美、*ST长动(000835.SZ)等,这些均为亏损垃圾股,投资者应当主动远离。

总市值3亿元的退市指标,也被各方认为是否标准太低?甚至有呼声建议提高至5亿元,以杜绝壳公司炒作。不过,考虑到“市值退市”与“1元退市”已经形成组合拳效应,这类公司往往总有一个指标达到退市标准。

3、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营收低于1亿元。

新规落地后,最容易触发退市条件的其实还是财务问题。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则终止上市。

红星资本局初步统计,截至今年前三季度,至少有超过50家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若第四季度无法扭转局面,或有终止上市风险(以年报数据为准)。

在去除里面的1元退市个股后,其他较危险的个股包括:*ST节能(000820.SZ)、*ST海创(600555.SH)、 *ST斯太(000760.SZ)、 ST天首(000611.SZ)、 ST云网(002306.SZ)、 ST昌鱼(600275.SH)、*ST群兴(002575.SZ)、*ST科林(002499.SZ)等,以绩差亏损的ST类个股最多。

部分个股一年的营收只有区区几百万元,甚至只有十来个员工,几乎快要沦为“僵尸企业”。在退市新规下,这些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保壳压力。

不过,更具迷惑性的则是许多非ST类个股,也发出了危险警报。包括览海医疗(600896.SH)、邦讯技术(300312.SZ)、丰华股份(600615.SH)、绿景控股(000502.SZ)、园城黄金(600766.SH)、吉艾 科技 (300309.SZ)、北京文化(000802.SZ)等个股,今年前三季度营收均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

眼下即将进入年报季,如果上述公司经营继续恶化,导致2020年全年营收和利润不达标,很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财务造假退市。

2020年的最后一天,豫金刚石(ST金刚,300064.SZ)重大财务造假被坐实,已经连续几年虚增利润好几亿元,实控人违规占有23亿元。其系统性造假被证监会认定,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恰遇退市新股,导致其成为“2021年第一雷”,目前已被ST。

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多家上市公司连续多年有财务造假行为被调查,包括:*ST康得(002450.SZ)、ST康美(600518.SH)、*ST航通(600677.SH)、獐子岛(002069.SZ)、天翔环境(300362.SZ)、*ST新光、*ST辅仁(600781.SH)等。

此外,还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已经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这里面如果涉及重大财务造假,很可能也要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5、董事不保真也有退市风险。

新规增加了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以及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等,先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未改正将终止上市。

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以上市公司董事认为财报“不保真”为例,仅2020年就有*ST鹏起(600614.SH)、天翔环境、*ST众泰(000980.SZ)、*ST勤上(002638.SZ)、*ST天夏、ST科迪(002770.SZ)等,上市公司多名董事对公司财报“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6、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

2020年有一大批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等。这里面有部分上市公司因受去年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涉及海外资产审计困难等,从而导致了“非标”审计增多。

红星资本局在尽可能排除上述特殊情况之后,发现仍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公司还有不少,包括:*ST富控、泰禾集团(000732.SZ)、天泽信息(300209.SZ)、孚日股份(002083.SZ)、红太阳(000525.SZ)、ST威龙(603779.SH)、*ST瀚叶(600226.SH)、*ST金正(002470.SZ)等。

华泰证券报告指出,相比美股,当前A股退市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被动退市数量有望逐步增加。退市新规的实施有望发挥市场化退市功能,助力A股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叠加注册制的全面推进,股票市场资产质量有望进一步提高。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这次退市新规去除了一些不太合理的规定,同时新增了一些退市指标。比如对市值的要求,对营收的规定,可以打击一些“恶意保壳”的行为。总体来看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让绩差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及时退出市场,从而让A股市场成为源头活水,实现优胜劣汰,让整体上市公司质量有所提升。

年报季即将拉开

业绩预喜公司表现亮眼

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70多家上市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超过1亿元,科大讯飞(002230.SZ)、东山精密(002384.SZ)、好想你(002582.SZ)、鱼跃医疗(002223.SZ)、大北农(002385.SZ)、达安基因(002030.SZ)等公司预计全年净利润超10亿元,比亚迪(002594.SZ)预计全年净利润超过42亿元,立讯精密(002475.SZ)预计全年净利润超过70亿元。

在业绩预喜公司中,天赐材料(002709.SZ)预计全年净利润超过6.5亿元,同比增幅38倍以上,暂为年报“预增王”。此外,达安基因、之江生物(688317.SH)、海欣食品(002702.SZ)、星网宇达(002829.SZ)、好想你等预期全年净利润最大增幅超过1000%。

与此同时,初步统计到春节前(2月12日),将有34家公司率先公布2020年年报。A股历来有“靓女先嫁”的传统,率先公布财报的上市公司往往业绩靓丽,相关公司股从此也容易受到资金追捧。而业绩差的公司往往“交作业”拖拖拉拉,甚至抵着年报的最后截止时间才出年报。

业绩预喜公司增幅排名(动态)

率先公布财报的公司时间表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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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财务造假”案详情曝光,或被强制退市,董事长被捕

成为A股怪谈的康得新122亿存款不翼而飞案,终获官方确认。康得新在9月28日晚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可能被强制退市。从证监会立案调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0个月。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从2015年到2018年,康得新瞒天过海,虚增了115亿利润。但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于是公司又虚增了上百亿的银行存款余额。没想到的是,这一切被一则违约公告牵连而全盘曝光。2019年12月16日,前董事长钟玉因涉嫌犯罪被捕。

违约牵出百亿大案

出事前的康得新,在材料界独树一帜,被誉为“中国的3M”,是A股颇有名气的大白马股。但这只“大白马”的成色,原来是有严重问题的。

2019年1月,康得新发布了一则违约公告:一笔本息10.41亿融资券,公司未能偿付,已构成实质违约。另有一笔当月即将到期的5亿元债券,也可能无法按期兑付。

这则公告让公众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截至2018年9月30日,康得新的货币资金高达150亿元,可售金融资产也有42亿元。手握重金的康得新,为啥连10多亿债券都还不了?

2019年3月,康得新董事长钟玉、原总裁徐曙等离任,公司随后发布的2018年年报称,账面货币资金有153亿元,其中 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然而,经核查,这个账户的余额是0。

纸包不住火,康得新财务造假案终于曝光,在股市引起轩然大波,网友调侃说,这笔钱自己长腿跑了。康得新的股民讨要说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意见,公司独董提出异议,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也迅速介入。

2019年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在微博上确认,康得新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钟玉已经被抓。

案情披露:涉嫌“三宗罪”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首次披露了康得新造假的具体情况,主要涉嫌“三宗罪”。

一是利润虚增。康得新通过各种手段,虚增营收、成本、研发和销售费用,导致从2015年到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22. 4亿、29. 4亿、39.1亿和24.3亿,合计高达115亿。

二是存款虚假。公司从2015年到2018年都在虚假记载银行存款余额,其中2018年披露的存款余额是144亿,其中包括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结果都是假的。

三是隐瞒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和2016年,康得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分别募资29.8亿、47.8亿。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谎称,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36.88亿,全用于建设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和裸眼3D膜组产品项目。

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康得新及其代理人提出了4点意见,都被证监会驳回。

证监会还披露了康德新是如何虚构外销业务的:资金从康得新汇出后,由过桥公司等中间环节,通过“对敲”和“内保外贷”的形式转至境外,再由虚假的境外客户或第三方代付公司,以销售回款形式,转回康得新。如此复杂而又精妙的手段,让人叹为观止。

系统性造假,或强制退市

证监会表示,康得新案不但有管理层参与,还有经营层,甚至大量员工也参与其中,是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一起实施的违法行为,是系统性的财务造假案。

更恶劣的是,康得新在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后,至今没有就财务造假问题进行整改,也没有就赔偿投资者等相关事项采取任何行动。

证监会决定,责令康得新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对钟玉给予警告,并罚款90万。另外,对时任康得新总经理的徐曙、时任康得新财务总监的王瑜、时任康得新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的张丽雄等11人给予警告和3万到30万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还决定,对钟玉、王瑜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曙、张丽雄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但证监会作出的只是行政处罚。今年9月9日,这4人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钟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康得新表示,公司可能存在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目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自2019年1月23日开市起,康得新的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为“ST康得新”,日涨跌幅限制为5%。另外,*ST康得从2019年7月5日开始停牌。

退市新规重磅落地!财务造假年限、比例和金额标准均收紧

经过为期14天的征求意见,退市新规正式落地。

12月31日晚,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退市新规,本次新规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收紧了争议较大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标准、明确了组合类财务指标中营业收入的扣除项。

征求意见稿中,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新增“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该指标具体为:

1、上市公司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或利润总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或利润总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2、连续3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市场人士对于该指标意见较大,认为该指标较为宽松,据此标准,上市公司可有多种造假手段,不利于提高退市效率。

在退市新规中,交易所对此项指标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且以连续2年造假合计数进行计算,防止恶意规避;二是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三是造假金额合计数10亿元降为5亿元;四是新增营业收入指标。

调整后,若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相应年度上述指标合计金额的50%(负数则取绝对值),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此前,市场上存在一种声音,即认为只有达到了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公司才会被强制退市。对此,交易所作出了澄清和解释。

目前,重大违法退市指标有5类,除上述重大财务造假量化标准外,还有IPO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等4类情况。

交易所指出,“在IPO、重组上市中财务造假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要退,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也要退,特别是后一种退市情形中,无论公司造假金额大小,造假年限长短,只要触及相应指标,都将退市。”

举例来说,A公司因为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末真实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净资产2万元,对外披露的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因此避免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而退市。虽然公司财务造假的金额仅为2万元,但财务造假行为一旦被证监会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公司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5.2条第(三)项指标,股票将被退市。

此外,退市新规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的限制减持情形。退市新规明确,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低于1亿元”的组合指标。为防止上市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退市新规明确了营业收入的扣除项。

交易所指出,营业收入中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应当充分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交易所还要求,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股业绩造假处法结果出来了公司被发款了不会退市了是好消息吗

是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一定会使股票退市。如果上市公司是在股票的发行上市阶段出现财务造假,那么就会被判罚该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但是,如果已上市的股票在定期报告中财务造假,财务指标修正后没有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那么该上市公司会被证监会进行处罚,并不会强制该公司退市。

财务造假退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财务造假退市案例、财务造假退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发布于 2022-12-12 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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