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税务稽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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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2014税务稽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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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看待税务稽查局在稽查工作中运用和实践税收柔性执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柔性执法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规定:为进一步转变税收执法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税收执法环境,税务稽查局在稽查工作中将运用和实行税收柔性执法。

柔性执法主要是运用辅导、建议、提醒、警示、沟通、劝诫、说服等非强制性的柔性执法方式,注重通过服务、疏导、说理和教育手段实现税收执法目的和效果。

柔性执法强调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在税企之间建立起一种符合时代特点的和谐、融洽关系,是现阶段社会发展对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柔性执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方式,更能满足和贴近纳税人的现实需求;通过创新执法理念,运用弹性灵活的手段减少税收执法阻力,提高税收执法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符合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提高税收依法行政水平的目标追求。

某石材厂2012年之2014年期间给我做了484万石材工程款没开发票属于逃税吗税务稽查可以查吗?

只要有收入那么就得交税。而且达到了484万,这个应该是要交税的。但是现在没有交,如果被税务局发现,那么应该是按逃税处理的。所以最好是赶紧去交税,主动交税,应该是罚款会酌情处理,也许会有滞纳金。总之认错态度好一些,那么应该还是会有一定的减轻处理的。首先应该是交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6%,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税率是17%。这个税率是税率改革之前的,也就是2012年至2014年,这段期间的税率。然后再根据企业所得应该调整企业所得税。如果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有企业所得,那么还得交企业所得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经开区代理记账:评为D级纳税人后果有多严重

如何会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对D级纳税人有哪些惩戒措施,和曼德企服一起来了解一下,十种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信用情形的操作口径。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以判决结果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以处理结果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比例=一个纳税年度的各税种偷税(逃避缴纳税款)总额÷该纳税年度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在[KEY_14]年度内,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信息确定。

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是指:在[KEY_14]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该类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KEY_14]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KEY_14]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KEY_14]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公布的[KEY_14]年度判为D级,其D级记录一直保持至从公布栏中撤出的[KEY_14]年度(但不得少于2年),次年不得评为A级。

评为D级后果有多严重?

对纳税信用[KEY_14]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KEY_14]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KEY_14]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KEY_14]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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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两篇)

税务自查报告(一):

XX市XX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按照贵局于2014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13]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14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景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景:

XXXX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很多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构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很多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景: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12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景: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资料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景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12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13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12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13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景进行全面检查后,异常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构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12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向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所以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景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12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13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必须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12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13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12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由整理]

在对我公司2013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1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经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12、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12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3元

2013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12。95+494932。87元+3276。05+6000=14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景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XXXX公司

201x年XX月XX日

税务自查报告(二):

我公司与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景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资料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多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09年1月—2011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景: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2006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度-2011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到达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景:

2009年度-2011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企业税务情景自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1¥企业基本情景

2¥企业前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景

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

4¥企业在对自我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景,有无问题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和技巧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和技巧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实践中,众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和技巧,欢迎阅读。

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

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二、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

(一)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总思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账务处理正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补税的,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如: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25%,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等10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企业列支赞助支出的账务处理认如下:借:营业外支出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补缴的税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借:所得税费用37500[(50000100000)×25%]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7500

贷:银行存款37500

2、企业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必须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如: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产成品200,000

像这种情况,增值税法上要视同销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视同销售,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

借:在建工程251,000

贷:产成品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万×17%)

调账:

借:在建工程51,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

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亏损数额的调整。

(二)税务稽查后的跨年度的账务调整技巧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

[案例分析1:某企业税务稽查后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税务机关2014年5月对某纳税人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调整上年利润时:借:在建工程3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0

[案例分析2:税务稽查某企业以前年度边角料隐瞒销售收入的账务调整分析]

(1)案情介绍2014年4月,某税务机关在对2013年所得税检查中,发现某企业一项非正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经查证为该企业出售下脚料的业务,共计936000元,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滞纳金和罚款等。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

2014年调整补缴的增值税并结转下脚料收入:借:其他应付款936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936000÷(117%)×17%〕因该企业下脚料没有单独核算,均已计入产品成本,因此不需要结转成本。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以后单独核算下脚料的成本,并在出售时与收入同时结转。假设该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适用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企业当年纳税调增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230-1500×15%)。2014年稽查以上下脚料,增加当年销售收入80万元,2013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080)×15%=237(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0万元可全额扣除。则该企业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80-5=7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广告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转回。2013年企业已将5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50000×25%)

贷:所得税费用12500

则2014年应调整2013年广告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补交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7500(750000×25%)

2014年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6000

应交所得税187500

贷:银行存款32350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00(800000-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0000

(三)增值税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具体调整技巧如下: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方余额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

—未交增值税2万元

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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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2-12 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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